解决公司政企不分问题

2008年11月26日 13:30   来源:新华网   
    1988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公司政企不分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除国务院授权兼有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权的少数公司外,其他政企不分、政企合一的公司必须将经营权与行政权严格分开;凡是从事企业经营的公司一律不能有行业管理、政府职能的权力,凡是有政府职能、进行行业管理的公司一律不准从事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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