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今天起在我国正式实施。无论是对经济界还是法律界而言,《反垄断法》都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将对我国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发展改革委完成<反价格垄断规定>起草
    为配合《反垄断法》今年8月1日起实施,正确开展反价格垄断的执法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已经完成《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起草工作,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  [详细]
反垄断法出台“剑斩”市场垄断

     酝酿了14年之久的中国《反垄断法》今天起正式实施。企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操纵价格的行为从此将被视为违法。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法律。中国《反垄断法》从1994年开始起草,到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再到今天正式实施,经历了14个春秋。
    作为《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小组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用“14年磨一剑”感慨中国《反垄断法》诞生的不易,“法律的诞生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成长,在这个过程中克服了许多传统观念的束缚。”
    事实上,作为一部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其中的“价格垄断”等细则和普通民众的福祉息息相关。时建中表示,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反垄断法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该法案自1994年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历经13年,如今终于面世。《反垄断法》的实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因此业界甚至指出“反垄断法出台中小企业迎来春天”。然而法案需要依靠实践不断进行完善,中国的反垄断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有利于中小企业摆脱受歧视待遇

    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如果中小企业作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或需求者依赖于某企业或企业组织,则该企业或企业组织不得滥用这种优势地位对这些中小企业实行歧视性待遇,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竞争中能与优势企业处于相对平等的状况,从而增加竞争机会。

二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


   中小企业面对强劲的对手,在技术、资金、品牌上处于劣势,反垄断法允许中小企业联合起来行动,但这种联合不得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中小企业走向联合,可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可以更好地与跨国公司展开竞争,避免不公平待遇。

三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制造成本
    《反垄断法》的宗旨是维护市场竞争状态,竞争使企业不断降低成本、技术创新和产品差异化,从而使企业不断走向强大;竞争也使中小企业能得到更加廉价的原材料、辅料,从而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增强竞争实力;

 

 

四有利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往往会受到垄断企业的垄断损害,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在经济上的劣势以及大企业违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价值规律的垄断行为,往往会在商品、原材料市场、销售市场、知识产权等方面受制于大企业的垄断,从而造成损害。

5大行业受冲击

铁路“行政垄断”嫌疑最大

    《反垄断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法律专家表示,由于铁路完全实行国营,因此铁路行业的垄断嫌疑的关键并不在于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争议在于是否具有“行政垄断”的嫌疑。不过,“铁老大”很有可能打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的王牌,从而超脱于《反垄断法》之外。

 电信典型“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显然,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乃至中国联通,都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对象。如果能够打破,对于用户而言,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各种资费的降低甚至减免。

石油交易依赖致两家独大

   《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将视“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来“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据统计,眼下民营石油企业已由1998年全盛时期的3340家下降到不到300家,民营加油站也由5.63万家下降至4.5万家。显然,由于对国内原油的资源和销路的控制,不是民营油企不愿意供油,而是没有进油的渠道,中石油、中石化始终处于两家独大的状态,尤其是囤油待涨的现象严重

 汽车限价限区销售触法 

   《反垄断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第五章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由此来看,汽车厂商对经销商所设的最低限价和限区销售的规定,触犯了“禁令”。

 软件全民都用Windows
 《
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微软利用操作系统的优势,捆绑办公软件、多媒体软件或者MSN的不当行为在国内形成“全民都用Windows”的垄断局面。另外,微软长期拒绝开放源代码,并在中国常年维持比美国本土更高昂的价格体系。

专家谈《反垄断法》

行业“惯例”面临挑战

 

   许多行业的经营者从自身利益出发,都形成了不少所谓的行业“惯例”,各种以行业名义出现的价格联盟也屡见不鲜。

 

“惯例不等于合理,行业自律不能成为利益同盟。”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说。

   专家指出,《反垄断法》的实施并不反对企业扩大规模,而是制约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

 “不和谐音”如何根除


   “《反垄断法》的原则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因此还需要具体的配套实施细则,否则实际效果会打折扣。”刘宁元教授说。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则认为,真正有效遏制垄断,更具长期意义的方法可能在于“鼓励其竞争对手发展”。如柯达公司在感光材料市场中曾占据绝对优势,但最终通过发展数码相机技术,柯达的垄断优势彻底化为乌有。 

谁会成为中国反垄断第一被告?

民族企业紧盯微软英特尔


    尽管配套措施还未出台,尽管《反垄断法》被评价为典型的多头管理执行不易,但“在IT和互联网行业,更多的中小企业还是期待着打一场翻身仗”。资深IT律师于国富说,这些企业的目标是IT行业巨头微软和英特尔。而记者也了解到,已经有3至5家机构或个人正在暗自准备证据,“甚至有可能在新法律实施当日起诉”。

起诉已在酝酿中

    根据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了解的情况,目前至少有3至5家公司或者个人准备向巨头企业起诉,目标可能是微软和英特尔。“不要总看到法律不完善的方面,”于国富也强调说,“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前,中小企业想告都没有依据,现在他们至少有了条件,为自己争取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打个翻身仗。”
     当然,中小企业关注的目标也不光是外资。方兴东认为,有更多的企业可能成为被告。据他介绍,互联网实验室正在撰写一份《中国高科技垄断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将于今日公布,其中将揭示40多家高科技公司的“垄断地位”,它们分布在信息服务领域、即时通讯和搜索等方面,上榜的都是大公司。


  微软很紧张

    “我们绝不担心遭遇反垄断诉讼,”芯片巨头英特尔公司对记者的回应显得很轻松,“一个行业的发展本来就需要领头羊。”但相对于英特尔的自信,微软的态度就要紧张得多。多名科技博客猜测认为,微软将成为第一个被告。“业内对微软的垄断一直颇有微词,现在也算是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于国富评论说。
    不可回避的是,微软因为“垄断”已经多次站到被告席上。在欧洲,微软遭遇了旷日持久的反垄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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