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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2020年12月28日 15:01   来源: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陈 娟)近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审查,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新增加了6项资助奖励情形,调整了2项资助标准。

  今年9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开展《办法》的修订工作。11月24日,经过广泛征求通州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29家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后,《办法》通过了北京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共5章17条,除了对办法制定的意义、原则,支持的主体及条件进行明确以外,特别对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的资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如,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由最高资助2万元提高到5万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每件资助10万元,知识产权证券化每单奖励10万元,对为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购买相应保证保险产品的金融机构及服务机构,给予保费50%、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补贴。

  此外,《办法》还对先前的部分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例如,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由“一次性奖励10万元”调整为“以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给予资助,每家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等。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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