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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商标判回好医生: 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020年01月14日 09:46   来源:中国企业报   秦一

  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侵权“好医生”商标权一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热议。大家普遍认为,继持续长达六年的五粮液诉“九粮液”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之后,“好医生”商标案仅用两年的时间终审落锤,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好医生”商标案一方面彰显出四川乃至中国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另一方面也给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参照和启示。未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将迎来更好的法制环境,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也成为中国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终审落锤:平安公司停止对“好医生”商标侵权

  2019年3月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作出判决:判令平安公司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等侵害“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好医生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并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

  面对法院判决,平安公司和好医生公司均提出上诉。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中,好医生公司和平安公司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和举证。2019年12月30日,四川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平安公司辩称“被控标识与涉案商标相比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会造成市场混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以及 “依法注册了‘平安好医生及图’商标,并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注册商标权的情形”一说,四川高院在二审中表示“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在二审判决书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大健康既是对传统医疗健康产业的继承,也是对传统健康服务的整合和创新,互联互通,互联共生,是健康产业发展的大趋势。平安公司作为互联网大健康的经营者,在好医生公司涉案商标与其使用被控标识的服务领域类似,且“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情况下,平安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该注意避让,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利,规范使用被控标识,诚实信用经营,避免相关公众的混淆。然而,其采取组合、拆分使用被控标识中的“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既不是对自己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也不符合商业模式和习惯,将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好医生公司与平安公司存在某种关联性,混淆不可避免,其主观过错明显,平安公司对此难辞其咎。因此,平安公司实施的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或“好医生”的行为,构成对好医生公司涉案商标权的侵害。

  商标不近似,服务不类似的说法,未能成为平安公司主张“平安好医生”商标权的法定理由,在充分的证据和翔实的法理论证下,“好医生”商标终审终归好医生公司。对此外界普遍认为,“好医生”商标案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件大事,无论从时间、效率,还是结果上看,该案件在全国创造法制化环境,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背景下,都有重要意义。

  四川发出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最强音

  加强保护知识产权,进而打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四川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此,四川不仅设立了跨区域管辖的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构建起了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同时也推出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在体制机制上做好设计,为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与前后历时六年多的五粮液诉滨河集团商标侵权案不同,“好医生”商标案彰显出四川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在此过程中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9年4月,四川省高院首次发布《2017—2018年四川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在白皮书中,四川高院全面分析了近两年全省涉及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发布典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示范引导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19年7月23日,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成都正式启动,为四川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强省提供了坚强保障。2019年12月,成都出台实施《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据悉,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含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权利合计5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满足以上4个条件之一的成都市内企业,都可申请进入“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得到重点保护。

  2020年,四川在全省开展“春雷行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是其中重点,主要聚焦“查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开展涉农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处理,开展酒类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整治专利领域违法乱象,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好医生”商标纠纷一案中不难看出,四川在知识产权保护办案效率、支持力度上都走在了前列,在此过程中,与四川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有直接关系。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2018年,四川法院共受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10854件,其中民事案件10812件、刑事案件36件、行政案件6件,占同期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总数的76.9%;共审结9949件,其中民事案件9915件、刑事案件31件、行政案件3件,结案率91.2%,高于同期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81.5%。

  随着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逐年加大,四川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基础正在夯实,这对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为中国企业“提气强心”

  在打造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是创建法制化环境的关键,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好,则会为企业“提气强心”;做得不好则会损害企业积极性,损害创业创新环境。但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的工程,一方面要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司法和行政保护,同时作为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也应该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观,要善用法律武器和技术手段,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

  从“好医生”商标案中不难发现,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注意防范,且必须持续、系统地进行,切不可掉以轻心。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他认为,知识产权和商标的背后是科技、创新、投资、企业诚信和匠心、企业服务和人品的积累,是代表一个人、一个群体的智慧和创造的财富,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则是严重侵吞别人企业资产的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形象符号,更应该保护围绕着商标和品牌的整个生态链。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品牌发展。国家或地方经济要高质量发展,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加大知识产权生态链和品牌的保护。”耿福能说。

  近年来,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没做好,我国很多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十分严重。一般来说,许多企业家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但在保护过程中,因自身保护体系不够完善,往往容易陷入被动局面。为此,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变得尤为重要。

  业内专家指出,知识产权已成为西方很多垄断企业占领我国市场的利器,借此将有竞争力的同类商标清除,实施战略投资,意图明显。因此,在频繁的知识产权纠纷和紧迫的技术升级压力下,企业更应该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和驾驭能力,唯有确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企业发展战略,才能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国家来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明确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而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力推出,各地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企业的创新高质量发展也会得到有力保障,迎来更好的发展氛围。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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