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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岂能用“返现”购买

2021年08月20日 10:41   来源:中国质量报   

  □岳 倩

  到手的快递或外卖一打开,一张“好评返现”的小卡片就映入眼帘,只要按要求给商家好评,一般就能获得从2元到5元不等的返现。据媒体报道,不少电商都有用返现诱导消费者作出好评的做法,在电商平台上,出售这种好评卡、返现卡的店铺大量存在。

  此类行为扭曲破坏了电商信用评价机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了制止和预防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8月17日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做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好评返现”被视为经营者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一行为的实质是商家用金钱购买对其有利的评价,本质上和虚假刷好评是一个性质的,是用返现的形式来获得不当的虚假好评用以引流,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用户评价之所以成为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重要参考,在于网络购物不同于线下购物,消费者无法近距离感知商品,要想作出判断,一是靠商家的描述,二是靠已经买过此类商品的用户反馈。真实的用户评价能帮助消费者确定商品与商家描述是否一致,更好了解这件商品的优缺点、与自己需求的匹配度。商家用金钱购买好评,使后续消费者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侵犯了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会致使后续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

  商家想在用户评价上造假,本质上还是一个“利”字。大量的带图好评,能加强用户信任感、提高下单转化率。而且商家获得好评数越多,排名权重越大,在平台上曝光率就越高,获利就越大。由于操作起来简便,且收益明显,“好评返现”成为许多商家眼中的“刚需”。

  商家敢在“好评”上造假,还在于其治理难度较大。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也是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好评返现”的依据。但受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制约,监管部门难以对海量交易行为进行事先监管全覆盖。而且“好评返现”往往是商家与消费者私相授受,执法取证比较困难。此外,虽然多家头部平台制定的经营规范中已将“好评返现”列为违规行为,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但在现实经营活动中,平台方的监管手段易被绕过。

  “好评返现”的实现,还在于一些消费者的“配合”。这一方面源于双方对“好评返现”的认知不足,不少网络交易经营者根本不知道“好评返现”是违法行为。另外,还有不少消费者认为“自己得红包实惠,商家得好评”,是“你情我愿、无伤大雅”的行为。

  解决“好评返现”的问题,需要多方发力。在《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并没有法律明确硬性规定不能“好评返现”。而《征求意见稿》对于“好评返现”的明确禁止,给经营者划出了清晰的红线,这意味着监管之网正越织越密,执法效率将得到提高,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各电商平台应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商品排名规则,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多维度分析识别虚假评价,及时发现并有效打击“好评返现”行为。此外,应特别重视开展法治教育,让广大商家和消费者都能明晰“好评返现”行为的违法属性。同时,鼓励引导消费者坚定拒绝诱惑,重视信用评价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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