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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

2019年04月26日 19:1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的任务,同时加强电子商务、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等重点领域的执法。

  《方案》布置的主要任务包括:(一)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针对食品、化妆品、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装修装饰材料、服装、家具等重点商品,以批发市场、专营服务店、商品展销会、旅运站点等为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商品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商标印制等环节执法,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二)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环保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产品,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加强重要展会、交易会期间驻会监管,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协同相关方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违法行为,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不断深化电子商务领域执法维权协作调度工作机制。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保持对反复、群体、恶意等情节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五)严厉查处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围绕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文化等重要活动,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执法,强化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世园会标志的保护,严厉查处侵犯标志专有权违法行为。以服装、玩具、纪念品等商品为重点,加大对批发市场、重点商业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标志和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行为,为活动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方案》还提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执法。建立线上排查、源头追溯、协同查处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加强对线上侵权行为的监测、识别和排查,做好信息采集和证据固定,严厉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存在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做好线上线下、跨区域执法衔接,全链条查处侵权违法行为。推进电子商务法实施,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建立执法部门与平台经营者、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权利人投诉及处理情况,支持平台经营者依法制定公正、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加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执法。结合近年来案件查办情况,针对案件多发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办方切实负起市场管理责任,引导经营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执法,以食品、家用电器、日化用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围绕节假日等重要消费时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等违法行为。

  加强外商投资领域执法。坚持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外商投资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较多的商标混淆、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涉外展会、交易会等活动中商标权、专利权保护,及时处置展会、交易会期间的侵权假冒行为。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大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商品制售源头,大力惩治内外勾结、跨境制售侵权商品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提高执法的时效性,专业性,系统性。参与度和威慑力。同时,还要创新执法方式。注重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推动由传统的分段执法方式向协同执法、全链条执法方式转变,善于从个案入手追查销售网络和生产源头,铲除违法产业链条。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的衔接,运用多种手段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提高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一致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对非罪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衔接,构建严密的执法检查网络。按规定做好侵权商品的销毁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此外,还要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绩效评价制度,结合执法的时效性、专业性、系统性、参与度、威慑力,从案件数量、办案周期、宣传频次、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科学公正地评价执法办案效果。对不怕吃苦、敢于碰硬、深挖案件线索、攻克疑难案件、成绩突出的执法人员和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扬,对侵权问题多发高发、整治行动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并通过行政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总局和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情况对重点市场和区域组织开展交互检查,并将知识产权执法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央对地方的综治工作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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