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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花爆竹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

2018年01月30日 19: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讯(记者郭静原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6个省(自治区)281家企业生产的281批次产品,重点对部件牢固性、引火线、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等20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有205家企业生产的205批次产品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0%。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17年烟花爆竹专项抽查产品合格率比2016年提升了20.7%。本次专项抽查还对2016年抽查不合格的138家生产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74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表示,一年多来,通过专项抽查反映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地方质监部门组织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标准宣贯、技术帮扶等措施,加强了企业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使产品总体抽查合格率得到明显提升,但整体质量水平仍然不高。
  
  本次抽查发现部分安全性指标问题较多。其中,引燃时间、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结构与材质四个检验项目的问题突出。这些质量问题容易导致燃放者或周围人群的人身危险,造成事故。例如引燃时间过短或过长会增加燃放者燃放过程的安全隐患,结构与材质项目减少组合烟花筒体用纸,筒体壁厚达不到要求容易出现“炸筒”危险。
  
  李静指出,造成以上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标准的理解不到位,二是企业生产、检验过程控制不严,三是企业质量控制能力较差。此外,小、微企业质量仍是短板。本次抽查中,小、微型企业生产产品检验不合格66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达33.8%,不合格产品数占全部不合格产品的86.8%,质量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春节临近,又到了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处长刘杰提醒消费者,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销售点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根据燃放者年龄、燃放场地等实际情况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购买标注有“个人燃放类”产品,选购时应认真查看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注意事项等标志内容。在燃放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燃放说明,选择空旷、平坦、远离居民楼的地点燃放,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同时,倡导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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