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多次精修仍不满意还能退款吗

2025-08-13 17:18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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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多次精修仍不满意还能退款吗

2025年08月13日 17:18   来源:新民晚报   金旻矣

拍摄写真时,如果摄影机构多次“精修”仍达不到预期,可以要求退费吗?近日,消费者齐女士花5300多元购买了一份写真套餐,却没能换来美美的照片。消保委表示,齐女士解除合同依据不足,要求摄影公司退还拍摄费用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过,摄影公司引导消费者脱离平台进行站外交易的行为,无疑增加了交易风险,今后应规范交易流程。

成片效果未达预期

齐女士被某平台上的摄影公司优惠活动吸引,与销售人员私聊后,对方索取其联系方式并引导至站外平台交易。双方在第三方平台沟通拍摄细节后,齐女士向对方个人账户转账2255元,购买了一份包含26张精修照片的写真套餐。拍摄过程中,齐女士又在对方引导下,以3088元的“优惠价”加购了34张精修照片。

然而收到成片后,齐女士认为精修效果未达预期,多次要求修改后仍不满意,便想退订加购的34张精修照片服务,最初购买的26张也无需精修,只要求经营者提供全部原片,但遭到拒绝。于是,齐女士向消保委投诉。

虹口区消保委介入调解后,经营者表示,电子版照片已经给了消费者,多次精修后消费者仍不满意系每人审美不同所致,故拒绝退款。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此案最终未能达成和解,调解终止。

站外交易加大风险

消保委认为,齐女士与摄影公司的服务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范畴。《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权,但应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行使。

本案中,摄影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拍摄及照片精修工作,齐女士以效果未达预期为由解除合同依据不足,未能证明该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因此,齐女士要求摄影公司退还拍摄费用,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不过,在消费者已提供修图模板的情况下,摄影公司的修图效果仍无法令其满意,本质上反映出其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此外,摄影公司的销售人员引导消费者脱离平台进行站外交易,并要求消费者向私人账户转账,这些行为极大地增加了交易风险,使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难以保障。作为摄影行业经营者,应规范交易流程,做好人员管理,确保合规经营。

对此,消保委建议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交易风险。首先,应了解摄影公司的社会评价和成片质量,秉持审慎态度,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摄影机构。其次,在转账时应注意核实对方是否为对公账户,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向个人账户支付大额款项。最后,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警惕“高额加购”等营销手段,避免因商家推销或一时冲动作出不理智的消费决定。 本报记者 金旻矣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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