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于欣丽:新《标准化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内容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

2018年01月09日 21:3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在2018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司局长通道”上接受采访。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凡/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 (记者 苏兰 佟明彪)今天,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在2018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司局长通道”上接受采访时表示,新《标准化法》在今年1月1号正式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国家标准委在新法的修订全过程中,从立法宗旨到具体制度设计上,都体现了这一理念和要求。

  于欣丽进一步阐释,新标准化法从范围上来看,相比较旧法,新法从工业领域扩大到了农业、服务业,还有社会事业等各个领域。这样可以全方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标准的需求,其目的就是要让人民在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等等方方面面,都有标准规范,都有标准保障。

  “从标准的内容来看,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要求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于欣丽说。

  于欣丽透露,从标准的制定来看,新标准化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支持人民群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新法也要求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对人民群众的需求进行调研,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地进行处理。这些方面都充分体现了标准化工作既是为了人民,同时也要依靠人民的思想。

  于欣丽表示,下一步,国家标准委要积极推动新《标准化法》的实施,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要求的,“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责任编辑:佟明彪)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