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制造、保存过程中,以添加、混合、浸润或其他方式使用的成分。按照目前日本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将食品添加剂分为指定添加剂、即存添加剂、天然香精和一般添加剂四种。目前日本使用的指定添加剂近400种,即存添加剂有489种,天然香精和一般添加剂一般不受《食品卫生法》调整,但在使用管理中要求标示其基本原料的名称。
《食品卫生法》第二章对食品添加剂监管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日本在添加剂监管方面最大的特点是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是安全原则,即确保食品添加剂不存在任何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有毒有害成分,包括潜在的危险成分。
第二是有效原则,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有利于消费者身体健康。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保持食品的营养质量;2、为特殊膳食人群的加工食品提供必要的原料或成分,但食品添加剂不旨在提供医疗作用,例如预防或者治疗特定的疾病;3、为了提高或者保持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或者用以改善食品的感观特性。但是,这种改善不能改变食品的本质、成分或者特性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4、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储存过程中作为助剂。
然而,如果目标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能够通过较低的代价得到改善,并且这种改善可以通过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能够满足上述目的也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因此,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即使添加剂是安全的,如果对人体没有益处也不允许添加。
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这一规定对我国取消面粉增白剂具有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