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记者 郭文培)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浓氯化钠注射液抽检不合格。
通告显示,经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浓氯化钠注射液(批号:3241026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PH值。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pH值是衡量溶液酸碱性强弱程度的数值,用于表示溶液中氢离子(H⁺)浓度的大小。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一家以心脑血管和慢性呼吸系统为特色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医药企业。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系统完善的从创新药发现到临床研究、到上市后再评价的全流程研发平台,具有一流的符合GMP标准的BFS生产设备和设施,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质量、生产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