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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明确:医师在公共场合自愿施救致受助人损害不担民责

2021年08月17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郭超凯 梁晓辉)医师法草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草案三审稿拟明确医师在公共场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三审稿明确,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合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医师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相比之前,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强基层”,加强基层医师队伍建设。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国家在每年的医学专业招生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中,核定一定比例用于定向培养、委托培训,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师队伍建设。

  草案三审稿还总结抗疫经验,在医师执业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草案三审稿明确,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针对医师培训和考核制度,草案三审稿明确,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

 

(责任编辑:郭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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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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