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牌照首发 13家获批经营预付卡
    昨日下午,央行公布了首批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机构名单。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腾讯旗下的财付通等27家公司出现在名单当中。  详细
·支付行业整合大幕开启:费率面临挤压或现混战
    业内人士指出,牌照的发放对于各界而言都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民营第三方支付终于可以摆脱无休止的关于资质的质疑,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详细
 办法摘要

1、办法规定,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2、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3、对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办法规定,其中包括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

4、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不仅包含第三方支付从事的网络支付,还包含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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