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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手续费算入本金 “低利率”网贷产品套路深 律师建议依法维权

2019年07月13日 09:18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 高蕾 吕雪慧 实习生 张宇慧) 近日,由胡军代言的玖富集团旗下借贷产品玖富万卡,因宣称借款1万日息最低2元,极速放款、信用分期,低息分期无压力等吸引着公众的眼球。而中国青年网财经新闻热线接到多名借款青年反映,称玖富万卡涉嫌“高利贷”、“合同欺诈”。对此律师建议,可以通过向行政主管机构举报投诉与向法院或仲裁提出告诉相结合的方式依法维权。

  据玖富平台官方网站显示,截至今年五月,玖富已对外放款超3500亿元,借款3477万笔。而财报显示,玖富平台旗下仅玖富普惠产品,2018年全年营收达28.62亿元,其中净利润8.76亿元,较2017年同比上涨160%。

  而伴随玖富集团利润一同高速增长的还有借款人的投诉数量。记者发现,仅在聚投诉平台上,借款人投诉数量就高达11800余次,投诉内容包括擅自修改合同、变相收取服务费、合同欺诈、高利贷等等。

  借款4.4万须还9.1万 合同借款本金成谜

  图为借款人丽丽在玖富万卡APP中的借款合同

  “因玖富平台广告宣传利息低,放款快,我申请了44000元借款。在借款成功后,我发现借款合同显示使用额度为44000元,合同金额为76130.28元,年利率为13.1%,以及按照等额本息分36期还款。”借款人丽丽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当时我以为合同金额显示的76130.28元是三年本息,就放心使用。在经过20期共计还款5万余元后,我发现仍然欠款4万余元。”

  据玖富旗下叮当钱包显示的《还款计划》,丽丽在还款20期共计5万多元后,仅还15731元的本金,其余全部支付利息。按照丽丽的借款合同约定分36期每期还款2542.22元计算,还款总额高达91519.92元。“按照合同等额本息还款约定,以实际到款金额44000元为准,该产品年利率高达55.86%,是合同所规定年利率13.1%的四倍还高,严重怀疑这是‘高利贷’。”丽丽表示。随后,她查看借款合同时才发现,76130.28元并不是三年本息,而是借款的总金额。

  丽丽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因玖富万卡APP广告宣传利息低,就申请32700元的借款。”借款人徐女士对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在钱到账时我看到合同金额为41679.42元,并非实际到账的32700元。”

  图为徐女士与玖富合同内容中网贷信息中介费5873.97元借款协议

  徐女士查看借款合同时发现了一系列原本并不知情的合同。在这一系列合同中包含了出函费用89.79元、信息咨询费654.7元、保障计划专款527.99元、网贷信息中介费5873.97元等等。对于上述一系列费用,徐女士表示在申请借款时并没有被告知,质疑玖富涉嫌合同欺诈。

  而面对借款人的质疑,借款人丽丽、徐女士等向中国青年网表示,玖富方面给她的回复是:玖富万卡仅是导流App,对接金融机构或网贷中介平台。

  合同本金高于实际到款金额 法律并不支持

  为什么合同里约定的等额本息年利率是13.1%,而丽丽计算出的等额本息年利率却超过了50%,到底是哪边的计算出现了问题呢?记者发现,“猫腻”存在于玖富借贷产品合同约定“本金”里。

  玖富平台借款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不仅包括实际借款本金,还有信息咨询费、网贷信息中介费、出函费用、保证计划专款等。相比较其他网贷公司将费用折算成综合贷款利息,玖富却将费用折合成借款本金。例如丽丽实际借款金额为44000元,而合同金额显示却是76130.28元。

  对于为何将服务费等算作本金一同计算利息,玖富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玖富客服向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因为借款时需要一次性付清服务费,假如借款1万元,要收2400元的服务费,实际借款12400元,而这2400元作为服务费是经过借款人同意直接一次性扣除的,也就是算在本金里,所以也算利息。

  多名借款人向中国青年网表示,玖富平台就是通过这种折算方式来实现广告中许诺的低利息,让借款人产生错觉。而实际上借款本金无形中增加,严重加重借款人的还款负担。

  那么,玖富平台通过一系列合同操作贷款方式,能得到法院和法律支持吗?

  裁判文书网上齐某某与北京恒元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判决书内容

  中国青年网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案例了解到,在北京恒元与借款人齐某某借贷案的二审裁判书明确表示:“对借款行为息费的收取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即: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撮合、匹配出借人,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网络借款合同关系,由于该借款关系系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借款,借款的本金亦应按照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准。本案中,到达借款人资金账户内的款项为5万元,故本案应以5万元作为借款本金而非借款合同中约定的74296.2元。”

  同时,该案二审判决书还提到,“对于借款人应当支付的息费,本院在认定玖富公司作为服务中介可以收取部分服务费的基础上,确定服务费用及贷款利息的收取总额不应超过年利率24%。而在本案中对借款人设定的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及利息数额,核定在借款期限36个月内,其应当支付的息费总额超过了年利率24%,故本院对此予以调整。”

  根据该法院判例,以丽丽为例,其本金应是以实际到账的44000元计算利息,而非玖富借款合同显示的包含有“信息咨询费”、“网贷信息中介费”、“出函费用”以及“保障计划专款”的76130.28元。按照民间借贷最高法相关规定所支持的最高24%年利率计算,36期应支付的包含服务费在内的总利息为31680元,还款总额应为75680元,远低于合同上所规定的91519.92元的本息数额。

  网贷投诉数量巨大 借款人该如何维权?

  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发现,互联网上对于此类事件的投诉数量巨大。而多数的借款人选择默认让玖富方使用仲裁手段,而非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对此,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庞帅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借款人在筹借款项时往往普遍存在紧迫的需求,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经常不会去仔细研读相关电子协议文件。某些网贷平台涉嫌存在不当利用借款人的此等弱势地位,通过使用精心设计的易令人混淆的计费规则和争议解决管辖条款来使其借贷行为形式上合法且不易被法律和社会监督等情况。普通借款人确实很难事先辨析和识别这里面的法律风险,等到发现时多为时已晚。

  庞帅律师还说,北京法院的相关判例非常清楚地判定了网贷平台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边界,建议所有网贷参与者认真研读。这份判例有利于引导网贷经营者遵守法律经营,更有助于借款人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庞帅律师建议维权者通过向行政主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的银监会以及各地银监局、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访局等)举报投诉与向法院或仲裁提出告诉相结合的方式维权。行政违法举报网贷平台存在引人误解的计费方式以及不合理的争议解决管辖约定,要求主管机构进行调查整改。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确认超过24%利率的部分无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则确认相关电子合同中限制借款人权利、免除出借人和平台方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应被访人要求,“丽丽”为化名)

(责任编辑:殷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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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3 09:18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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