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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用活“智慧眼”查处环境隐患突出案件

2021年09月02日 17: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通讯员韦善康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讲政治、强能力、当尖兵、守底线”的队伍建设理念,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执法中用活“智慧眼”,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隐患突出的案件。

  “2021年5月起,自治区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妥善处置了一批非法倾倒、填埋的危险废物,有效地保障了全自治区生态环境安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樊德明在8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

  那么,全自治区环境执法取得这些成效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以18项制度为切入点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以来,自治区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18项制度为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重点围绕“四个聚焦”,找准立足点、把握关键点、瞄准发力点、聚力突破点,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5月起,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统一部署,自治区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31起,其中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3起,移送公安机关18起,涉及危险废物约17724吨,共处罚金130万元,刑事拘留3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立案查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件1起,刑事拘留两人。

  2021年起,自治区全面启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共有83家运维企业纳入参评名录,其中81家为“守信”,两家未实际开展运维工作,暂无信用等级。

  2020年10月,自治区结合实际印发实施3个典型行业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在6个试点省份中率先编制印发电子督办规则,围绕电子督办任务“发什么、发给谁、怎么处理”等核心问题,细化落实排污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各项电子督办任务实现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在自动监控业务平台内登记标记信息4546条,火电、水泥和造纸3个行业触发督办信息48757条。

  以生态环境执法为主线检查督办各类环境问题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改革的不断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有序开展环境执法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据统计,2021年以来,自治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1644人(次),同比上升151.6%,检查企业21826家(次),同比上升148.8%,发现环境问题3818个。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樊一良说:“从某种程度上看,事先预防的重要性要高于事后惩戒,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将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作为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

  今年6月,自治区印发《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免予处罚事项的类别、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认定标准和适用流程等,确保免予处罚制度落地生效。

  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2021年8月,自治区印发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暂行)》,全面规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共有394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累计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执法6778次;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开展监管19571次,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开展监管1640次,用电、用能监控监管588次,区域巡查等其他方式监管2918次,非现场监管执法次数占比78.5%。对清单内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2起、减免处罚26次,对清单外企业减免处罚135次,以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16369次。

  今年4月以来,自治区加快了办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件。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移交的3917件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已办结1924件,阶段性办结1993件。其中,责令整改4647家,立案处罚405家,罚款金额7267.4万元;立案侦查50起,刑事拘留39人,约谈88人。

  以强内核为动力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胡展章表示:“‘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和‘四个新’总要求,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加快打造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如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除了“正面执法清单”“污染源一证式扫码”等制度已初步完善之外,还扎实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海洋、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及农业农村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

  在执法智能化方面,不断优化升级移动执法等信息化系统,利用科技手段,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眼”。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加快设区市智慧环境监管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等建设,提升科技查污水平。

  一方面大力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重点排污单位做到“应联尽联”。2021年,全自治区应联网排污单位663家1365个监测点位,较2020年(534家957个监测点位)新增129家408个监测点位。截至目前,已完成联网648家1350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联网率达98.9%。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执法视频监控项目建设,覆盖桂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5市的55家涉重金属及冶炼行业企业247个视频监控点位,以及全自治区17家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企业137个视频监控点位,实现24小时非现场实时监管。借助5颗卫星和662个视频监控点位对全自治区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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