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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七十载 大美中国梦

2019年09月27日 14: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 谢佳沥

  七十载上下求索,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代思考,我们越发深邃;

  七十载砥砺前行,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代使命,我们勇于承担。

  七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生态环保事业快速发展,污染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推进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今日之中国,奔驰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沿着生态文明之路坚定走下去,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正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思想领航,描绘生态文明之路

  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大棋盘中,生态文明的时代考卷,始终摆在中国面前。

  七十年来,中国经济列车快速飞奔,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凸显。

  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我国只用了短短的几十年;发达国家几百年间逐步出现的环境问题,我国在短期内陆续出现,并呈现复合型、压缩型特点。

  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各族群众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不断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提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1973年,中国给出了自己的回应。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

  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写入,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定为了基本国策。

  1992年,中央9号文件发布“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中加以统筹考虑,明确指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1996年,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要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举,全面推进环保工作”。

  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三个转变”。

  “十五”期间,党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

  ……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循发展规律,顺应人民期待,彰显执政担当,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无论考察调研,还是重要会议,无论是大江南北,还是关内塞外,习近平总书记每赴一地,几乎都有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邃思考和明确要求。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好治污攻坚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生态危机、环境危机成为全球挑战。”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强大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

  历经七十载,通过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于生态文明的理念,我们的认识更加透彻;对于生态文明的要义,我们的考量更加全面;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我们的把握更加到位;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们的理解更加准确。一曲生态文明的绿色交响,正在神州大地激荡回响。

  制度筑基,扎实生态文明之根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实践证明,思想理念得以贯彻,离不开健全的制度体系。

  七十年来,我们不断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逐步建立起了科学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力度明显加大。

  ——在顶层设计上,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职能范围。

  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立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和“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等八大制度。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40多项相关改革方案和制度的出台,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新出台或新修订的党内法规或规章,也均涉及到生态文明领域,有力推动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十年来,一系列顶层设计的探索创新、出台落地,逐渐构筑起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四梁八柱”,让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了地、生了根,为各地发展积了势、蓄了力。

  ——在健全法治上,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写入“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历经多次修订,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修订版,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198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紧接着,1984年5月和1987年9月,分别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以来,最新制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陆续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出台司法解释、工作办法、意见文件等,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界定入罪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七十年来,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面同步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对症下药,环境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责任落实上,2016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中央深改组2015年7月1日定下的环保督察制度,拉开了实行的帷幕。从河北省开始,两年时间,中央环保督察覆盖全国31个省份。

  督察之后,还有“回头看”。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分两批对河北等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推动解决7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2019年,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进一步拓展了督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直指问题,动真格,重履责,促整改,找准了各地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症结所在,挖出了环境问题的病根,刺痛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敏感神经。

  如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与省级督察、综合督查以及各类专项督查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尽职履责的督政体系。由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更具操作性。

  ——在体制改革上,1974年,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982年,国家建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多个机构合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撤销。国家环境保护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升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分散在电力工业部等各工业行业主管部门的污染防治职能并入。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整合原环境保护部等多个部门担负的多项相关职责,组建生态环境部。

  每十年左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就有一次大的提升和“跨跃”。这是逐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进程,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治理模式不断进行改革的必然结果。

  在地方层面,从2016年开始,重庆、河北等省份启动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经基本建立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体制。

  七十年来,与时俱进的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强大的动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

  笃定前行,浇灌生态文明之花

  曾以伐木为主业的内蒙古阿尔山,凭借壮阔的林海,引得人流如织;贵州遵义深山里的团结村,因为良好的生态,迎来八方游客……神州大地上,处处跃动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图景。

  七十年来,我国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从“33211”工程到“一控双达标”,从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环境质量加速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也随之越来越强。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中国,正呈现在眼前。

  ——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2007年5月,一场饮用水危机席卷太湖。今天,曾经饱受蓝藻之苦的太湖传来好消息,通过控源截污等多项措施,太湖治理成效显著。

  七十年来,国家陆续颁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不断提升,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续下降,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

  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同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

  奔流不息的长江,汹涌澎湃的黄河,哺育着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却也面临着严重生态危机。

  2016年1月,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

  为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2019年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出台《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三磷”专项排查整治等八大行动随之展开。

  2019年9月,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重大战略。

  如今,我们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让每一个水体都有明确的生态管家;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大水缸”;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让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得到了休养生息,江河安澜、水润民生的景象正逐步重现。

  ——大气污染防治提速发力

  人们不会忘记,首都北京,雾霾围城,2013年初,持续性、大范围、高浓度的空气重污染,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经过5年多的攻坚,“北京已经从过去的‘APEC蓝’到‘阅兵蓝’再到今年的‘常态蓝’。”不久前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长陈吉宁自豪地介绍。

  七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控制目标、控制对象、管理模式等发生了重大转变,推动了大气环境质量的加快改善。

  1973年,《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颁布;198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出台;1995年,国务院批复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分方案。一个个行动,一项项目标,不断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向前迈进。

  本世纪以来,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复合型特征日渐凸显。于是我们看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接续发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不断深化升级,成效逐渐显现。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9.3%。2019年8月,北京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首次进入“20+”。

  ——土壤污染防治有序开展

  土壤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筑牢健康人居环境的首要基础。相比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步伐也明显加快,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治土先摸底。七十年来,我国已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多次相关调查。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十条》,这是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首个纲领性文件。之后,又陆续出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

  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让土壤污染治理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在标准建设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由《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组成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框架。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标准的制定,反映了中国对土壤环境变化规律以及土壤污染风险的高度重视,预示着土壤污染防治将进入兼顾保障土壤质量和控制环境风险的新阶段。

  ——自然生态保护不断加强

  截至2018年,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总数1.18万处。各类陆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以上,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七十年来,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多类、从保护地到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的巨大变化。

  从1956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地到1994年发布实施第一部自然保护区专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从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到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到“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开展……

  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生态福祉。一个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有力、保护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新格局正在形成。

  回首往昔,成就何其辉煌;

  展望未来,征程何其壮丽。

  风雨砥砺不忘初心,春华秋实继往开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的生态文明之路必然会越走越笃定,越走越坚实 ,越走越宽广。中国的未来,不仅有高质量的发展,更有美好的生态环境。一幅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的美丽中国新画卷,正在全面铺开;一场关乎亿万人民福祉的绿色变革,已经踏上征程。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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