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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开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一刀切”“滥问责”

2019年07月11日 10:0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1日讯 7月10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保督察。由此,拉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序幕。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在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上强调,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将重点督察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和董事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以及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情况。

  据了解,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从2015年底试点河北开始,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用2年时间实现对全国31省份全覆盖。新一轮督察新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家祥在动员会上强调,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聚焦,就是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精准,就是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双查,就是既要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查违规决策和监管不力问题,既要查不作为和慢作为,也查乱作为和滥作为;引导,就是要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就是要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开展督察工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好督察各项工作,7月8日,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此外,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以下简称《纪律规定》),对督察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都作出了细化的规定。在开展的新一轮督察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将强化政治监督,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加强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程监督。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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