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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查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环境

2019年05月13日 07:55   来源:河北日报   

  5月10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和保定市部分县(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的通报》。

  2019年2月,媒体对我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削山造地”和保定市徐水区“20天征地万亩”、满城区“削山造地建别墅群”、涞水县“一个项目独享2000亩生态大湖”4个问题进行了报道。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有关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把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和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专题会议,并现场检查督查;省委副书记、省长许勤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领导牵头、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合督导组,会同石家庄市、保定市全面调查核实,依规依法定性,坚决彻底整改。省纪委监委组成工作组,分别进驻石家庄市、保定市,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通过调查核实,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查处石家庄市鹿泉区、保定市徐水区、满城区、涞水县项目建设、土地收储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石家庄市鹿泉区“西美金山湖”项目位于鹿泉区铜冶镇岭底村“玉山”北侧,由石家庄市丽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工建设。经核查认定,该项目是一个违法违规供地、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违规销售、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林地等生态空间的房地产项目。保定市徐水区“20天征地万亩”有关问题,经核查认定,徐水区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土地收储,违反土地承包法实施土地流转。保定市满城区“削山造地建别墅群”,涉及项目“秀兰文化小镇”位于满城区和顺平县交界处,满城区境内项目位于石井乡。经核查认定,“秀兰文化小镇”项目存在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法审批等问题。保定市涞水县“一个项目独享2000亩生态大湖”有关问题基本情况为:该项目为“华银天鹅湖”,位于涞水县城西北20公里的宋各庄水库周边,实际占地1419.55亩,2008年开工建设。经核查认定,该项目是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实施的违法违规项目,主要存在违法违规供地、违法占地、超规划建设、违规审批等问题。

  根据审查调查事实和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成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鹿泉区委、区政府向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保定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保定市徐水区委、区政府,满城区委、区政府,涞水县委、县政府向保定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石家庄市和鹿泉区及保定市和部分县(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涉及的相关党员干部作出处理。

  对石家庄市鹿泉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邢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永会,在任原鹿泉市市长、市委书记和鹿泉区委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出让“西美金山湖”项目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中滥用职权,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元氏县委书记郑巍,在任石家庄市鹿泉区区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出让“西美金山湖”项目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中玩忽职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晋宇,石家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雪荣,石家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姜阳,在先后担任石家庄市副市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西美金山湖”项目违法建设等问题督导整治不力,对3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对保定市部分县(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保定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颖(已退休),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宝东,在先后担任保定市副市长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其分管部门对下级工作指导、督查不到位,致使“秀兰文化小镇”和“华银天鹅湖”项目存在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整治,对2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副市长张志奎,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其分管部门对下级工作指导、督查不到位,致使徐水区、满城区和涞水县发生的违规收储土地、违法建设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整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孙金博,在任涞水县委书记期间,在不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对宋各庄水库区域进行开发,县相关部门存在违规出让土地、违规核发许可证、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涞水县委书记王义民,任职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对“华银天鹅湖”项目存在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销售、生态风险等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在国内、省内一些地方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后,未及时组织全面排查,未对该项目进行有效制止和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保定市满城区委书记李广义,在任满城县县长和满城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县委、县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及县(区)相关部门对“秀兰文化小镇”项目上存在的违法占地、未批先建等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在国内、省内一些地方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后,未及时组织全面排查,未对该项目进行有效制止和查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峰,在任满城县县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县相关部门在“秀兰文化小镇”项目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规交付使用等问题上监管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徐水区委书记苏树锋,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开展土地收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保定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通报指出,坚决深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联合督导组加强督促指导,省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监管,推动石家庄市鹿泉区和保定市部分县(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省有关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价;相关市、县(区)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涉及的每个问题,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类施策,限期依法依规完成拆除、没收、规范手续等查处和整改措施,坚决避免违法项目违规获得“合法身份”,坚决防止整改中出现新的违法行为。目前,石家庄市鹿泉区“西美金山湖”项目违法圈占集体土地上的27栋3.47万平方米建筑已拆除并清理完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林地14.75亩已全部退出,对违法违规出让的300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已依法收回和没收到位;保定市徐水区已对发布的土地收储公告、实施方案、“征地协议”予以作废,片区周边房地产项目违规建设、违规销售问题已依法处罚整改到位;保定市满城区“秀兰文化小镇”项目115套木屋和1栋超规划范围建筑已拆除,78栋6.8万平方米建筑物已收归国有;涞水县“华银天鹅湖”项目部分违法占用农用地的8栋商品楼违法部分已收归国有,未取得预售许可的325套商品房已退房193套,影响防洪安全的接待中心等建筑已拆除。

  通报要求,要坚持举一反三,在全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排查整治的通知》,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要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房地产项目。

  立足长远建章立制。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加强生态空间开发建设管控的政策措施,严格规划管理和行政审批。石家庄市、保定市坚持立足治本、管住长远,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消除痛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通报在总结教训和警示时指出,2017年和2018年,党中央分别就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设别墅等问题下发通报,给全党上了极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课。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对潮河上游滦平段违规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对全省排查整改类似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在此情况下,仍然发生这些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反映出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暴露出政治意识缺失,担当尽责力度不足,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等。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北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一是必须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二是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使命担当。三是必须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四是必须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吴艳荣)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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