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反垄断法》颁布后修改的第一个经济方面的法律条文,《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电子监管码内容,让我们欣慰。
反垄断法首案吃“闭门羹”
    有着反垄断第一案之称的该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结果。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防伪企业代理律师周泽送达书面裁定,称“本院不予受理”。  [详细]

食企抵制监管码之战初捷

    历时半年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携全国众多食企坚决抵制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推行的“电子监管码”事件终于取得重大进展。25日,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详细>>】

香香菇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

 

    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一些地方提出,目前负责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质量监督、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草案应当更好地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详细>>】

香香菇强化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

 

    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一些地方提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仅应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应对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草案应进一步强化这方面的规定。 【详细>>】

香香菇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方式

 

    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一些地方提出,县级以下城镇和农村的小企业、小作坊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地,食品监管相对薄弱,既不能都实施许可,也不能放任不管,建议参照现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授权地方人大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 【详细>>】

香香菇不再规定实施监管码制度

 

    对法律是否应当规定监管码制度,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企业提出,监管码技术并不复杂,容易仿冒,实践中查询率低,对产品防伪作用有限;而且目前企业已广泛采用条形码,再实施监管码,企业除需要支付入网有关费用外,还涉及增加员工、设备等问题,会增加生产成本;多数小型食品企业不具备入网能力,建议法律不作规定。 【详细>>】

各方动态

香香菇法学专家:以"利民"名义强推电子监管码质检总局违法

 

    “不管电子监管码条款是否被删除,该局推广电子监管网都是不合法的,因为违反了 《行政许可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详细>>】

香香菇质检总局回应“电子监管码”事件 遭到企业质疑

 

    8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终于首次公开回应电子监管码事件,表示总局并未从中获得一分一厘的收益,同时宣称已退股中信国检。对此,防伪企业及代理律师周泽昨天发表公开声明,质疑总局的回应。 【详细>>】

香香菇电子监管码诉讼案新进展 防伪企业前景难料

 

    电子监管码的取消,是否意味着防伪行业的竞争重新回到公平的起点?周泽律师和恒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永杰对前景并不乐观。质检总局并没停止在各省推广电子监管网,已经被中信国检抢走的客户和流失的客户能否再回来很难说。 【详细>>】

香香菇食品监管码条款被删 印刷企业欲向质检总局索赔 

 

    电子监管码相关条款被删之后,会否给大量指定印刷企业带来业务流失,而使前期投入无法收回?据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几家起诉质检总局的防伪企业代理律师周泽透露,前天,上海一家印刷公司的总经理向他咨询,正在考虑向质检总局索赔。 【详细>>】

热点评议

香香菇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监管码"制度 彰显立法理性

 

    删除了此前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这不仅是立法者对此前社会舆论的一种积极回应,也充分体现了立法者本身的冷静、理性与明智,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种善治表现,也是广大企业与民众的现实福音。 【详细>>】

 

香香菇谁把电子监管码拉下了马?

 

    对管理方而言,放权是大势所趋,因为有些“权”离“利”太近,“经营”这些权你就没有公信力。而无论是近日商务部表示将取消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还是《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电子监管码规定,传递出的都是这个信息。 【详细>>】

 

香香菇删除电子监管码 不要再人为制造新的行政垄断

 

    中国经济领域中的垄断太多了,如果说过去的垄断难破是因为既得利益的强大,那么今天就不要也不能再增加新的垄断了!在食品安全这个带有强制性领域,更要谨慎从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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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第一案电子监管码事件一审法院不予受理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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