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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最高罚1000元 首个餐饮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专项立法今起施行

2021年02月01日 14: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2月1日讯 今起,全国首个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开始施行。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从2月1日起开始施行。

  《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进行规定,原来都是在行业规范层面,此次是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将“戴口罩”入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有分析指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理应佩戴口罩,但部分行业人员并未遵守规则,《规定》的出台应该给餐饮经营者起到提醒作用。另外,此次福建省出台相关《规定》或将起带头作用,未来各地政府也有可能出台类似规定。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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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4: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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