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涉农企业创新发展并未如预期理想,新发展阶段下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的瓶颈日益凸显,与其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目标要求尚存较大差距。另外,受数据获取和调查范围限制,我国涉农企业微观主体的创新现状仍然不明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技术经济与科技政策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毛世平研究员指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进一步强化涉农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首先是要明确中国涉农企业总体创新能力现状如何,以及制约涉农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突出瓶颈在哪里等关键问题。
论坛现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袁龙江代表报告研究机构发布了《2020中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据悉,该《评价》报告以2019年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涉农企业为对象展开研究,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信息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企业专利信息,基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特征,构建了包括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环境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和16个三级指标的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指数,首次系统性的对我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现状及行业表现力、板块表现力进行了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中国上市涉农企业创新之路还没走过一半,其真正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任重道远。涉农企业创新能力总体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且各企业之间差距显著。涉农企业创新投入能力不足,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仅为全部上市企业一半,创新环境有待提升,涉农企业对政府创新政策利用程度整体不高。上市涉农企业行业布局以价值链中低端为主,兽用药品制造业、种业企业创新能力较强。创业板上市涉农企业创新能力最强,但上市涉农企业数量很少。
根据评估结果,《评价》从建立以涉农企业为主体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拓宽涉农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渠道、鼓励涉农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农业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优化涉农企业创新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提升中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以期为优化涉农企业发展布局、引导创新资源向涉农企业集聚提供决策参考。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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