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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霞:校长陪餐制是落实主体责任制

2019年06月27日 14:2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经济日报、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的第二届校园食品安全论坛6月27日举办。图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主任郭丽霞。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王岩/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6月27日,2019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第二届校园食品安全论坛举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主任郭丽霞在论坛上发言时表示,4月份实施开展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里面,提到了校长陪餐制,其实是从食品安全法里面,将校长认定为主体责任。

  “学校陪餐制就是主体责任的落实,可能现在有人把校长陪餐制简单的理解为陪学生吃饭,其实不然,校长陪餐制,是从国家出台管理规定的层面,让校长负起主体责任制。”郭丽霞说,“作为校方应有的正确理解,这是一个增加信任、督促改进的过程,并不是额外给学校添加的紧箍咒。”

  据了解,在学校食品安全营养管理规定里,同时提出注重食品的营养健康。对此,郭丽霞表示,从人类长期看,学龄前孩子不注重营养,将会为很多成年慢性病埋下隐患。“因此,陪餐制除了抓好原料采购以外,还要把‘食育’加进去,增加孩子们的营养知识。”

  此外,郭丽霞还强调,学校食堂管理里,食品安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除了对从业人员必要的培训和健康体检以外,更重要的是从业人员每日晨检。“老一代老教育我们,要轻伤不下火线,但是食品安全不一样,轻伤一定要下火线,比如感冒、拉肚子,还有手上的伤口,如果身体不适,一定要离开直接入口食品的环节,这些身体上的问题,都会带来食品安全的隐患。”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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