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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从未与中弘股份等签债务重组协议 中弘股份:协议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018年08月29日 07:59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方京玉 实习编辑 魏官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本以为被巨额债务压顶的中弘股份(000979,SZ)终于迎来了“白衣骑士”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的驰援,但目前该利好事件却因加多宝方面的极力否认而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

  8月27日晚间,中弘股份公告称,加多宝、深圳前海银谊资本(以下简称银谊资本)与中弘股份、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一致同意对中弘股份及中弘卓业进行债务重组,解决公司流动性困难以及经营困难问题。受该利好消息影响,中弘股份在28日开盘涨停。

  但在28日10时左右,加多宝在官网发表声明,称公司从未签署过上述债务重组协议,对协议内容毫不知情,同时将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一边是上市公司的信誓旦旦,一边是加多宝方的极力否认,真相到底如何?中弘股份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稍后会发公告澄清。而加多宝方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公司不方便接受采访,以加多宝对外声明为准。

  拟引入债务重组方

  中弘股份27日晚间公告称,加多宝与银谊资本拟对中弘股份及控股股东中弘卓业进行债务重组,以完善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方向,解决流动性困难和经营发展遇到的困境。根据相关债务重组协议的内容,加多宝及银谊资本拟向中弘股份、中弘卓业注入优质项目,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公司化解目前的债务危机。同时,中弘股份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在证监会和当地政府监管下进行与债务重组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发展。

  中弘股份提醒称,由于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尚未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结束后协议存在被终止的风险;同时,虽然协议中约定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将给予中弘股份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但未对给予流动性支持的金额和具体注入的资产进行约定,因此不构成对中弘股份的承诺,能否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也未与加多宝和银谊资本约定相关违约责任。

  另外,中弘股份称本协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中弘股份单方面宣布上述债务重组事项的同时,中弘股份还发布了中弘卓业终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佳龙)的《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公告。中弘卓业与新疆佳龙于今年6月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疆佳龙收购中弘卓业持有的全部中弘股份股权,并向中弘卓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同时向中弘股份注入优质资产。该协议实施的先决条件为中弘卓业与中弘股份的相关债权人就债务重组初步达成谅解备忘。

  但是在合理时间内,中弘股份及控股股东的相关债权人并未就债务重组达成谅解备忘,并且中弘股份还于本月14日收到了安徽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故新疆佳龙与中弘股份的相关股权转让事项最终作罢。

  “重组方”加多宝火速否认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弘股份的逾期债务接踵而至,总规模已经超过50亿元,信用评级也被调至最低,其中甚至包括一笔利率高达24%的3.3亿元债务。除此之外,由于中弘股份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中弘股份因管理不善、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均陷入停工状态,面临多起诉讼,已经陷入严重经营困难及债务危机。且公司持续亏损,多日股价均低于1元。而目前与新疆佳龙相关协议终止的消息无疑会再给中弘股份重重一击,但却因加多宝与银谊资本拟联手介入中弘股份债务重组的消息,中弘股份股价28日开盘便涨停。

  不过,在昨日10时左右,加多宝通过官网发布声明,完全否认了中弘股份公布的债务重组相关事实。加多宝称,集团从未与中弘股份、中弘卓业以及银谊资本签署过《经营托管及债务重组协议》,对于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加多宝从未对黄伟清先生出具任何授权;中弘股份在公告中所述有关加多宝集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事实严重不符。同时,加多宝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查明此事,并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

  在加多宝发布声明撇清了与中弘的合作关系后,28日11时许,涨停之后的中弘股份申请盘中临时停牌。

  更令人唏嘘的是,中弘股份于28日晚间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称上市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18年8月15日~28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深交所也在28日发布公告表示,责令中弘股份及时就加多宝集团声明事项进行核实澄清。

  28日晚间,中弘股份发出了澄清公告,其表示:协议在各方见证下签署,需要中弘股份和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章的部分经协议各方同意以传签的方式进行,公司认为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根据加多宝集团提供的委任书,加多宝集团实际控制人陈鸿道先生委任黄伟清先生为加多宝集团首席执行官,黄伟清先生负责加多宝集团对外一切事务;另外,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由加多宝集团提供给公司,公司已在公告中如实披露。

  中弘股份表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关于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条款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

  加多宝与中弘股份各执一词,加多宝与银谊资本共同参与中弘股份债务重组的真实性如何?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到银谊资本方。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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