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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3万个村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确认集体成员超1亿人

2018年06月20日 14:2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记者朱敏 纪翔)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也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2015年,中央部署在29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到去年,改革试点又增加了100个县。很多农民拿到了“股权证”,一下变成了“股东”。

  不过,改革的脚步并没有停止。农业农村部昨天(19日)表示,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今年将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进行至今,有哪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又有哪些难点亟待解决?下一步将有哪些部署?

  前不久,山东省昌乐县宝都街道东南村村民王涛向记者展示自家的“股权证”,说到证上标注的2016年分红的2500元,他笑得合不拢嘴。王涛说:“这次改革,把村里的东西都评估了,老百姓一清二白了,一发了股,一分了红,村里现在很稳定了。”

  王涛手里的股权证全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了它,农民不再是简单的种瓜只得瓜,还能享受到土地分红。像王涛一样的农民将越来越多。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指出,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今年将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已发文确定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开展整省试点,预示着改革走向新的阶段。

  江苏省江阴市南闸街道曙光村村民金齐兴,通过村里“确权确利”的方式,按照实际承包面积大小进行分配土地,收入有了实实在在的提高。

  金齐兴告诉记者,以前种水稻和油菜,总收入达不到一亩地500元,现在土地并入合作社,一亩地收入950元,增加了很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是要搞清楚集体家底有多少,这些资产归属谁。实践中,不是所有农民都对自己的资产十分清楚。韩俊表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家底这一课不能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此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韩俊说:“我去过一个村,两个老人一年分红六七万元,年底给孙辈发红包都是几千元地发,子女都争着养。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根据中央部署,确保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目前只剩下一年半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对此给出“三步走”时间表。

  他指出,第一步是准备阶段,从去年开始到今年4月完成,主要是启动部署这项工作。第二步,从今年6月开始到明年6月,把这项工作具体落实,重点是指导乡镇、村、组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查核实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这是清产核资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三步,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

  量化资产搞股份合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虽然很多农民拿到了“股权证”,但已经被民法总则列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少还没有获得自己的“身份”。目前,全国已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总村数的40.7%。但是基层普遍反映,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登记注册并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与市场竞争存在障碍。

  张红宇表示,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问题,“我们要求各个地方建立省级负全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换证、登记、赋码是个技术活儿,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已经印发了文件,下一步将组织开展专门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根据宪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务。但是,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架构、成员身份、权责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韩俊表示,将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尽快启动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对组织登记制度、成员确认和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制度等作出全面的规定。

(责任编辑: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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