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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规盐 福建开展规范食品加工用盐及食盐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2018年04月17日 10:4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为防止不法商贩将工业盐、私盐、假冒伪劣盐充当食盐用于食品加工(特别是海带加工)等危害人民群身体健康的行为出现,严防不合格食盐进入食品流通领域,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处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赴福州市连江县,随机检查当地食品加工企业加工用盐行为及食品经营单位食盐经营行为。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食盐作为食品保存中最常用的抑菌剂,在海带加工过程中不仅必不可少,而且用量较大。连江县被誉为“中国海带之乡”拥有多个海带名优品牌,是不少家庭餐桌上的珍馐美味。利用盐干法加工海带,约每100千克海带就需要用盐10~15千克。市面上最常见的盐干海带和盐渍海带,便是利用食盐造成的高渗透压抑制有害微生物的生长而对海带进行保鲜防腐。

   

  检查中,检查组对海带加工企业进行抽查,认真查看海带加工使用的盐产品和库存,了解购盐的渠道和库存量,检查购盐发票及用盐台账。抽查结果显示,企业虽然不存在将工业盐、私盐、假冒伪劣盐用于加工腌制食用海带的现象,但却有部分企业存在食盐贮存方式不达标、未能及时提供用盐台账等情况。对此,检查组当即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当地监管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此外,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个别超市、幼儿园食堂、餐饮店等,对检查发现的进入福建省范围销售的省外盐,就相关报备信息、经营资质、经营方式等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存在报备手续不全、无资质等违规违法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加工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抵制工业盐、私盐、假冒伪劣食盐的自觉性,规范了食品加工用盐行为及食盐经营市场秩序。下阶段,我们还将结合食品加工的季节特性,进一步开展食品加工行业用盐行为检查抽查。”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为严格执行《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第696号令),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福建省食盐市场稳定和质量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于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预防为主、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促进整改、标本兼治”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旨在通过开展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盐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等,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食盐经营秩序,使食盐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切实提高福建省食盐安全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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