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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布公民卫生应急素养12条

2018年04月13日 14:22   来源:中青在线   

  卫健委发布公民卫生应急素养12条

  中青在线北京4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鄢光哲)今天,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获悉,我国是世界上突发事件发生种类多、频次高和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公民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并将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发布。

  这是我国第一次编制卫生应急的素养条目,在编制过程中,卫健委紧扣卫生应急特点,着眼于公民应知应会的相关内容,并力求简明扼要,易于理解接受。条目共12条,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毒及核和辐射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和要求。期望通过发布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进一步提高民众卫生应急素养,推进卫生应急社会参与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

  1.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公民应主动学习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家庭常备应急用品。

  2.周围出现多例症状相似的传染病或中毒患者时,应及时向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

  3.公民应积极配合医疗卫生人员采取调查、隔离、消毒、接种等卫生应急处置措施。

  4.从官方渠道获取突发事件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应对。

  5.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时,政府可根据需要依法采取限制集会和人员活动、封锁疫区等强制性措施。

  6.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可能传播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尽量避免接触;不食用病死禽畜。从事饲养、加工、销售等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7.应按旅游部门健康提示,慎重前往传染病正在流行的国家或地区旅行;从境外返回后,如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主动报告旅行史。

  8.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9.关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生灾害时,应有序避险逃生,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0.遭遇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灾难时,应立即撤离危险环境,拨打急救电话。

  11.不随意进入有警告标志的地方,不触碰有放射警告标志的物品。

  12.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后,应尽快脱除污染衣物,大量清水冲洗污染部位,积极寻求专业帮助。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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