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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监管新规施行 “舌尖上的安全”还好吗?

2018年01月04日 21:45   来源:央广网   史玲玮

  央广网青岛1月4日消息(青岛台记者史玲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规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保证许可信息真实。面对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家、点餐平台、监管部门都做好准备了吗?

  2018年1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最受关注的一点就是,《办法》规定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青岛大学附近,正赶上20多个骑着三轮车经营各色餐食的流动商贩集体出摊,不少学生都选择在这里购买他们的午饭。根据学生指点,记者找到了一家可以送外卖的小摊,摊主表示在点餐平台上接到外卖订单就能送。

  记者打开点餐平台手机App看到,商家并没有在平台上展示实体店的照片,但上传过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注册日期均在一年内,不过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青大一路”与现在并不一致,对此摊主解释:“原来我在青大一路有房子,拆了,还是原来登记的。”

  随后,记者致电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处长顾天舒告诉记者,“这就等于是冒用证照了,应该对其进行查处。平台如果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制止,对网络平台也要进行查处。”

  除了对实体经营门店的要求,《办法》还规定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这方面,商家又做得怎么样呢?记者从点餐平台上就近买了一份鸡排,30分钟后外卖送到,包装是油纸袋加塑料袋,塑料袋敞着口,油纸袋也没有密封,送餐人员称:“我们只管送外卖,这家就送过两三次,好像都是这样的。”

  记者根据商家登记的地址找到了这家鸡排店,店家表示:“你这订单除掉配送费,就剩10元钱,再买盒子来包装,你叫我到哪去赚钱?”

  据了解,为保证外卖在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目前,一些点餐平台已经开始推广“封口贴”、“餐盒封签”等封装用品,如果点餐用户取餐时发现餐盒有破损或人为打开的痕迹,可以直接拒收。除了发现问题,调查过程中,记者也看到不少商家、送餐人员按照规定做得不错。采访中,几位送餐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外卖配送箱,箱内整洁光亮,无油污、无异味,也没有与餐点无关的其他物品。“饿了么”送餐人员韩先生说:“配送箱每天都得消毒、都得擦,一个星期一刷,每天早上开会就说这些问题:要求穿戴整洁、干净卫生、天天擦箱子之类的。”

  在青岛田家花园附近的一家麻辣烫餐饮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等均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经营者赵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每天的清洁记录和进货台账,“青菜是一天一进货,一天一登记,主料、辅料每次进货都有台账。点我家外卖我们是用秤称,点多少钱我们用秤可以对比。”

  对于《办法》的实施,商家和消费者都持欢迎态度,纷纷表示“这一规定让市场更有序”,“能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消费有保障”。

  另外,点餐平台也表示,《办法》实施后,将加大对上线商家的监管力度。“饿了么”工作人员刘颖称:“在全国各地我们线下品控团队巡查商户的资质、卫生情况的频率和程度会越来越高,如果发现存在问题,除了要求其下线,我们也会相应扣除其信用分,扣到一定程度会让其永久不能再上线我们平台。”

  顾天舒告诉记者,经过几轮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没有实体经营门店的情况目前已经不多,但线下一些实体门店依旧存在经营不规范的现象,对此,今后也将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和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的,参照《食品安全法》第122条处罚。消费者发现以后,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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