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福建3批次食品不合格 金针菇罐头检出禁用成分

2017年11月24日 16:3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局近期组织抽检19大类食品,667批次,其中合格664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标示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5日生产的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标示为福州市闽侯县福锦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1日生产的桃酥饼(烘烤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标示为福建省闽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2日生产的即食金针菇罐头,乙二胺四乙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吴晓薇)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