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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护老”行动:让老年人免遭非法保健食品 “花式诈骗”

2017年08月08日 13: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8日讯 (记者 吴晓薇)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追求日益加深,服用保健食品逐渐成为新的生活方式。然而,近年来黑心商家对保健食品使用非法宣传、非法营销等手段欺诈老年人群的新闻层出不穷,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的同时,扰乱了保健食品的市场秩序。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老年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8月2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违规营销情况严重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

  国家食药监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王红在近日举行的2017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会议上表示,尽管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已进入“宽于药,严于食”阶段,但随着行业和市场的迅猛发展,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仍不断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

  违规营销就是其中一大重点。“有的企业通过直销、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等模式,以赠送礼品、免费试用等手段引诱消费者,尤其针对中老年人、病人的欺诈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王红说。

  因此,广东省此次制定的《行动方案》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为手段、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核心、以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为保障,疏堵结合、打建并举,向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亮剑除瘤”,坚决铲除各类以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老年群众的社会公害毒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也曾表示,各级监管部门要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排查,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加大对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广告违法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粤护老”专项行动的重点正是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打击保健食品无证经营行为、打击制售保健食品非法产品行为、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等,依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为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广东省食药监局还通过强化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科普宣传和收集报告违法违规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全社会举报违法行为及线索,共同参与监督。

  提倡社会共治 举报机制立竿见影

  为了落实“南粤护老”专项行动部署,广东省食安办、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出台《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奖励方案》),并安排100万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举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违法行为线索。

  《奖励方案》出台后,短短10余天时间,广东省食药监局就收到近30则举报,被举报企业集中于广州、中山、佛山等地。

  《奖励方案》正式发布的次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就收到了首次走访举报。经突击检查发现,位于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的广州市XX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且正在对多位老人开展讲座、推销产品,初步估算涉案货值7万余元。按照《奖励方案》的规定,广东省食药监局对该举报人发放了线索一档举报奖励金1000元。

  据介绍,举报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中的以下七种违法违规行为可给予奖励:一是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销售未经注册批准、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来源不合法、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行为;三是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强买强卖、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四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违反《保健食品审查暂行规定》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六是销售过程中的非法行医行为;七是其他有关违法行为线索。奖励标准将根据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设定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0元、5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金额。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目前其余举报线索正在抓紧调查核实中,并呼吁广大市民,如果身边发现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违法行为线索,主动、及时向省食药监局举报。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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