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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报甘肃武山县医药公司违规 案情曲折

2017年05月16日 15: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了《对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飞行检查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违规行为。

  2017年3月22-24日,经信访举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地址为武山县洛门镇繁荣路97号的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为国有企业武山县医药公司的下属企业,其《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15年12年31日到期,相应的《药品GMP证书》(GS20140105)有效期至2019年09月29日。根据省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至2016年3月31日,到期后该企业停止生产,停产后其厂房已出租。检查组前往该地确认,除1名门卫外无其他人员,且厂房内已无任何生产设备。2016年8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注销其《药品GMP证书》;2017年2月13日,其营业执照注销。

  核查组延伸检查发现,武山县医药公司仓库中仍存有大量的原所属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根据原企业规模、停产时间跨度及目前中药饮片的销售量,检查组判断其存在不合理的情形,随即与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许某进行了沟通,许某在迎检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企业的严重问题,当晚即向检查组主动承认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保证第二天让企业相关人员配合检查组调查取证。随后,检查组在甘肃局观察员和天水市局稽查局的配合下,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做了调查笔录。

  经调查确认,该企业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根据销售需要,继续以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的名义,多次从安徽毫州,甘肃陇西药材市场采购中药饮片,在医药公司的中药饮片仓库内套用以前生产产品的批号进行分包装和销售,无相应的分装记录,且销售的中药饮片未进行质量检验。

  鉴于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已到期和《药品GMP正书》已注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监督企业召回相关产品。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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