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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批次进口肉不合格 山东龙大上榜

2016年12月21日 11:0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刘文婷)近日,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10月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信息,抽检不合格的279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中包括29批次的冷冻肉食。其中,龙大肉食、中牧集团等多家知名食企申报进口的冻品因货证不符、标签不合格等原因被拒国门外。

  名单显示,由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1批次冻带骨猪肉被检出货证不符,由荷兰VAN ROOI MEAT B.V.制造,涉及产品122.05千克;由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从德国进口的1批次、20.2千克的冻去骨猪肉也因货证不符被检不合格;由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从阿根廷进口的1批次牛霖被检出标签不合格;此外,名单还显示,由CHINA SDIC INTERNATIONAL TRADE CO.LTD(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1批次冷冻猪腹肉因标签不合格而被销毁。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期这些“问题进口肉”中,安全卫生问题并不突出,标签不合格、货证不符成为被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约占检出不合格进口肉品总批次的九成。

  标签不合格是否影响到食品品质?据了解,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标明食品名称、配料、原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食用方法、食用风险等。

  小标签,也能折射出“大问题”,这个细节不仅能反映出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还能体现出企业的质量意识。为此,我国检验检疫部门也曾多次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应如实标注标签,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也要关注细节,避免小错误造成大损失。

  此外,质检总局也表示,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都已依法做退货或销毁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责任编辑: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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