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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赋回应转基因农产品非法种植:个别的、可控的

2016年03月07日 15: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由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新闻发言人叶贞琴就“转方式调结构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中国经济网记者李方/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佟明彪)3月7日上午,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回应了关于我国局部地区存在转基因农作物非法种植的问题,他表示,个别转基因品种确实在我国个别地方有非法种植的情况,经过大量调研和检查,这些非法违规的种植是个别的、是可控的,而从个案中检测出的转化体的安全性也是有保障的,只是这种行为违反了《种子法》,《专利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韩长赋表示,转基因是一项高技术,也是一项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必须在转基因这个高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为此,国家在2008年就批准设立了转基因重大专项。国家对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方针和农业部在具体做这项工作中的方针也都是明确的,一贯的,“概括说就是三句话,一是研究上要大胆,要坚持自主创新。二是推广上要慎重,要坚持确保安全。三是在管理上要严格,要坚持依法监管。”

  韩长赋还指出,关于转基因农作物的监管,农业部以及有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应该说我们是高度重视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的,在重要的环节,关键的时间,包括严把研发试验关,包括品种审定关、生产流通关,也包括对非法种植现象的监管,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对于最近个别地区查处的转基因农作物非法违规种植个案,韩长赋回应称,被检测出来的转化体获得了国内外的安全证书的,并且在国外广泛种植的,就是说它的安全性是有保证的。但是,这种行为违反了“两法一条例”,所以仍要严肃处理。“首先,违反了我国的《种子法》。《种子法》规定,所有的种子,向农民销售,要到田里去种,都要经过审定的,不可以私自滥种,也不可以私自滥制种子和滥卖品种。第二,违反了专利法,你种别人的转基因品种,人家还没有允许种,你不是侵犯了人家的专利吗?还有一条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制定的,这个条例对转基因种子,从研发到试验,到制种,到种植,有一套管理规则。”韩长赋这样指出。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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