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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38元大虾”涉事店被罚款九万元 退还非法所得

2015年10月07日 07:28   来源:大众网   

@青岛市北发布官微截图

  今天19:20,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 @青岛市北发布消息称:10月6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九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日下午送达该店。

  青岛物价处理“38元虾”事件,退还非法所得立案查处

  今天早上7:49,@青岛市北发布公开发布了《关于“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价格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烧烤店虽然已明码标价,但极不规范,物价部门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青岛市北发布: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第一时间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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