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食品 > 食品行业动态 > 正文
中经搜索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需关注中西药复方制剂的用药风险

2015年06月29日 09: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第67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中西药复方制剂的用药风险。

  中西药复方制剂中部分药品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但这类制剂成分复杂,除中药外尚含有一种或多种化药成分,临床使用中易忽略其化药成分的安全性问题。其中包括化药成分引起的不良反应;或与含有相同成分或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易造成组方成分超剂量使用或引起毒性协同作用,增加了用药风险。

  本期通报的是中西药复方制剂感冒清片(胶囊)致血尿等不良反应风险及脑络通胶囊过敏反应风险。

  感冒清片(胶囊)组方中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3种化药成分及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6种中药成分,主要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监测数据显示,感冒清片(胶囊)致血尿不良反应报告较多;与含有相同成分或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增加其严重不良反应风险。

  脑络通胶囊组方中含有盐酸托哌酮、维生素B6、甲基橙皮苷、丹参浸膏、川芎浸膏、黄芪浸膏,主要用于脑血栓、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等各种脑血管疾病气虚血瘀证引起的头痛、眩晕、半身不遂、肢体发麻、神疲乏力等症。脑络通胶囊的过敏反应可能主要与其盐酸托哌酮组分有关。国内外监测数据显示,脑络通胶囊及其主要活性成分盐酸托哌酮过敏反应报告较多,严重过敏反应风险值得关注。

  根据分析评价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议:

  (一)广大医务人员及患者在使用感冒清片(胶囊)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其血尿不良反应风险,并尽量避免与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等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

  (二)广大医务人员及患者在使用脑络通胶囊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充分了解脑络通胶囊的用药风险,并详细了解患者疾病史及用药史,避免或减少过敏不良反应的发生。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就诊。

  (三)相关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信息,增加或修订警示语、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特殊人群用药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同时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药风险。

  小贴士

  1.什么是中西药复方制剂?

  中西药复方制剂是中药和化学药品组方而成的复方制剂。

  2.中西药复方制剂的主要用药风险有哪些?

  中西药复方制剂除中药外尚含有一种或多种化药成分,临床使用中易忽略其化药成分的安全性问题,其中包括化药成分引起的不良反应;含有相同化药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造成单一成分过量;与作用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引起毒性协同作用。

  3.感冒清片(胶囊)含有哪些中西药成分?

  感冒清片(胶囊)处方中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3种化药成分及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6种中药成分。

  4.脑络通胶囊含有哪些中西药成分?

  脑络通胶囊组方中含有盐酸托哌酮、维生素B6、甲基橙皮苷、丹参浸膏、川芎浸膏、黄芪浸膏。

  5.使用中西药复方制剂时应注意些什么?

  仔细阅读说明书:医生和患者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充分了解中西药复方制剂及其组分的用药风险。

  6. 感冒清片(胶囊)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哪些特点?

  监测数据显示,感冒清片(胶囊)致血尿不良反应报告较多。感冒清片(胶囊)与含有相同成分或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7.脑络通胶囊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哪些特点?

  监测数据显示,脑络通胶囊不良反应报告中过敏反应较多,涉及脑络通胶囊的过敏反应占总体报告数的22.3%,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占3.3%。脑络通胶囊的过敏反应可能主要与其盐酸托哌酮组分有关。

  避免药物过量:与含有相同化药成分或中药药味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计算各药品中相同组分的用量,以避免药物过量。

  注意毒性协同作用:与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注意因毒性协同作用导致的用药风险。

(责任编辑:刘潇潇)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孙路路:中西药混着吃,有风险    2013年09月23日
  • ·栾卸村:由穷到富的蜕变之路    2013年07月03日
  • ·经济手段需补位房地产调控    2013年04月24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