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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要体现一个“严”字

2014年07月23日 10:06   来源:法制日报    

  

  图为符之冠代表。

  □本报记者席锋宇文/图

  7月20日,媒体曝光了上海福喜公司生产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篡改生产日期、加工次品及过期产品。而其生产的产品供货给麦当劳、肯德基等在华知名快餐连锁企业。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官方也都开始部署调查。

  这并不是洋快餐企业第一次陷入食品安全风波。在此之前,麦当劳曾被曝出出售过期食品,肯德基曾陷入“苏丹红”、“磕药鸡”等问题。在一次次风波中,质疑之声近乎一致地相同:为何总要等问题被媒体曝光之后监管部门才去查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监管就是保障舌尖上安全的最后一道阀门。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就监管进行了专章规定,可是,不断涌现出的食品安全事件,让社会将矛头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监管。监管不力、多头监管反留空白的问题一再被提出。前不久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海南省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海南省台联副会长符之冠代表,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于如何加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既是全国人大代表,又是一名来自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者的符之冠,结合工作实践,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连续两年都提出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建议。

  符之冠说,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方面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见利忘义,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弊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分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等食品环节的监管工作,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以此来看,“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分得很清。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齐抓共管反而造成了监管资源浪费、推诿观望、责任不清、监管效率低下。食品安全法对于小作坊的管理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制定。就海南省而言,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导致这样的小作坊游离于管理之外。再加上,面临违法行为,我们执法人员一般只能以劝为主,再多也就是封存和罚款。”符之冠建议,国家应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专业化监管体制,改变多头管理,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部门和监管系统,行使除初级农产品生产之外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实现从多部门分段监管到单部门分类监管的体制转变。同时设立食品药品可追溯电子监管,针对不同食品药品及相关企业的生产加工流程,设置多个信息监控点,全面采集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构建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和电子追溯系统,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信息追溯查询。要以每一个食品药品企业为单元设立安全监管基点,有效连接其上下游企业的相关联监管。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些虽然建立了追溯制度,但是基本属于只有出生证的状态。以药品为例,一家大型医药超市中,药品外包装上有追溯信息码的仅仅占所售药品中的20%,而就这20%中也很难实现无缝追溯,达到全程监管。”符之冠说。

  符之冠认为,监管就要体现一个“严”字,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和体系之外,更要提高违法成本。“实行严苛的惩罚制度,处罚如果达到要违法者倾家荡产的地步,下次违法之时,他至少要思考一下成本问题。”此外,符之冠还建议必须明确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定,防范要靠前。

  常年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一线,符之冠深深体会到力不从心。行政力量和行政裁量权毕竟有限,有时需要当地派出所协同配合查处。“派出所的人也不多,基本属于一个萝卜好几个坑的状态,人手不够,同时专业性也不强。”符之冠说,行政与刑事执法加强配合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力度的一大推动力。他希望能设立一支专业的、专职的侦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事件的警察队伍,更好地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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