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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低价药 取消最高限价

2014年04月16日 16:02   来源:北京晚报   代丽丽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因药品价格低、没利润,企业不愿生产,因而导致药品短缺,影响患者治疗的情况屡见不鲜。昨天,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取消常用低价药品最高限价,鼓励医生使用低价药,同时,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

  难题 常用低价药品“一药难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特别是一些经典老药供应不足甚至断供,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部分药品短缺问题尤为突出,如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麻醉用药氯胺酮等,个别药品甚至出现“一药难求”的现象。

  如甲巯咪唑,这是一种治疗甲亢的常见药,由于定价偏低,每瓶仅为4.9元,且该价格是2006年制定的,几年来人工成本上升,但药价一直未调整,很多企业生产积极性降低,陆续停产和半停产,使得多个城市出现甲巯咪唑片 “药荒”。

  保障 建立中央地方短缺药品储备

  此次发布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国家发改委制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从政府定价范围内遴选确定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为保证低价药品合理利润空间,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取消针对低价药品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国家将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另外,为鼓励医疗机构、医生使用常用低价药品,国家将低价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实施 首批7个品种定点生产试点

  目前国家已确定了将氨苯砜、去乙酰毛花苷、麦角新碱、甲巯咪唑等7个品种作为第一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目前,甲巯咪唑生产、采购、配送、价格和结算工作已基本规范,满足了全国市场需求。其它品种定点生产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计划今年6月底前启动短缺药品招标定点生产工作。J205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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