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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滥种转基因,可不对外公开?

2014年04月03日 09:53   来源:新京报   

  ■ 社论

  政府信息公开,本来就不是一锤子买卖。对于查处非法转基因试验这样的事情,政府部门不能只告诉民众一个最终结果,而应及时向社会报告查处的每一个进展,这种“过程公开”才是透明政府的精髓所在。

  近日,关于“海南发现滥种转基因作物”的话题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海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查处多月后才公布,是因为目前执法检查活动尚未完结,对于社会质疑哪些科研单位或者企业在违规种植转基因作物?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农业部门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不一定非要对外公开。

  滥种转基因作物被查,这再次触动了公众对于转基因安全的担忧。然而,面对公众的关切和疑问,海南农业厅不仅不对之前迟报的做法致歉,并进一步公布相关信息,反而极力为自己辩护,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所谓“执法检查活动尚未完结”就不公开,明显站不住脚。政府信息公开,很关键的就在于“及时”,这也是信息公开条例所确立的原则。既然已经认定转基因试验未申报,并将试验用材料销毁,那基本可判断,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属实,完全可向社会通报。

  政府信息公开,本来就不是一锤子买卖,它应是一个动态的公布、修正的过程。对于查处非法转基因试验这样的事情,政府部门不能只告诉民众一个最终结果,而应及时向社会报告查处的每一个进展,这种“过程公开”才是透明政府的精髓所在。

  按海南省农业厅所说,公布转基因试验查处,须等到检测、调查、处罚、复议等全过程走完再说,那少说得花上一年半载。如果政府执法公开都按这样拖沓的效率来,那么信息公开岂不名存实亡?

  至于,“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不一定公开,更是无稽之谈。农业厅执法检查情况,是不是政府信息,是不是与公众利益相关,涉不涉及国家机密?无论从哪方面看,这样的查处都没有不公开的借口。

  国务院刚刚公布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到,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对于非法转基因试验的查处,不正是典型的监管信息吗?企业违法种植转基因,那就应当让其承担违法的代价,何必帮其遮遮掩掩。

  海南对于非法转基因作物查处,暴露出转基因管理的不透明。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其实早在2012年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执法检查,就发现有不少单位和企业违法私自试验种植转基因玉米等品种材料。当时农业部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处理,但是没有公开。毫无疑问,不公开的监管,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剥夺,也是对企业违法的纵容,导致非法转基因试验一而再地发生。

  互联网时代,没有不透风的墙,对公众关切的信息刻意隐瞒,往往是一种徒劳。就像查处非法转基因试验,隐瞒了几个月,最终还是在微博上曝了出来。所以,与其等到被曝光后陷入被动,还不如早些向民众“说真话、交实底”。希望农业部门以此事为鉴,把完善转基因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尽快付诸行动。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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