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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进场费混乱:10元货收走3.8元 40%供货商赚吆喝

2013年12月05日 14:24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原标题:央视曝物美进场费混乱:10元钱的货要收走3.8元

  10元钱的货 物美收走3.8元

  40%供货商赔本赚吆喝

  【物美超市:你卖10元钱的货 我收3.8元走 40%供货商赔本赚吆喝】据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调查:物美进场收费混乱不堪,供货商卖10元钱的商品,物美拿走3.8元!这些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同物美合作的供应商当中,大约有40%出现了亏损。物美暴利,消费者埋单,到底谁来管!

  10月底到11月初,财经频道连续报道了目前商业流通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关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等卖场、超市随意收取进场费的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就在报道播出后,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在与物美集团的沟通采访中,发现记者之前报道的实际仅仅是揭开了冰山一角。

  物美进场收费混乱不堪,供应商无辜被扣款申诉无门 

  11月25号,《经济半小时》记者赶到北京西四环北路物美集团总部联系采访时,正遇上眼前这位供应商打出横幅,向物美集团讨要说法。这位供应商说,她这样做实在是因为走投无路。

  富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杨书珍:作为我们供应商来讲,迫于要生存下去,因为前面大手笔的费用出了,而且这个条码费作为我们经销商来讲,厂家能够承担一部分,那就不得以,不得以而为之也要交这个条码费,想生存下去,把这个企业往前走,能维持下去,就要接受这个条款。

  杨书珍说,她和物美合作已快20年了,原来合作还算顺利,但从2000年起,物美开始收取单品条码费,当时还只是2000元一个单品,后来不断提高,到了2009年,就达到了两万元钱一个条码,这些条码费也就是进场费的一种,本来对这些杨书珍还尽量忍受,但物美随后的做法更是变本加厉。2009年,杨书珍有10支新品进入物美,当时每只新品进店价格是1万元,因为合作一直不错,根据合同约定,物美当年免费提供8支新品的条码费。

  富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杨书珍:那要这样按合同去讲,我应该是,十只新品呢,我交两万块钱,应该是正确的,结果过一段时间,我收到一个费用确认函的时候呢,费用单的时候呢,收了我二十万,不但我这八只(免费)新品没有享受到,还多收了我这么多钱,就反倒收了我二十万。

  本来是减免的费用,怎么又多收了20万呢,杨书珍找到了物美,物美的相关花工作人员承认多收了,但是这笔多收的费用却始终要不回来。

  杨书珍:没有道理的胡乱去扣,属实让我们无法去接受,也理解不上去。让我们怎么去,怎么说呢,让我们气愤至极,那应该说最起码的商业道德,那个物美都丧失了,那这种大财团都丧失了商业道德,让我们这些经销商怎么再生存下去啊?

  在2009年9月,杨书珍又接到了一份莫名其妙的扣费通知,物美收取5万多元的返点费用。杨书珍在仔细查看扣费单据之后才发现,本应该收取其它供应商的费用被扣在自己身上。

  杨书珍:我的卡号,205978,这是我的卡号,205978,这呢,他这标准205798,我觉得低级错误都不应该犯。

  由于两家公司卡号相近,一字之差,造成了杨书珍又损失了一笔费用,而即便是这样一笔误扣的费用想要回来却异常艰难。

  杨书珍:结果拿出合同给采购看的时候,采购就是说,那个那是财务扣错了,你去找财务吧,结果我们在这个时候我们业务人员多次的找财务,财务说我怎么会是扣错了,采购不下单子,我怎么会扣呢,这是采购下的单子,我们才能扣,采购不下单子,我们不可能去扣,结果就来回去扯皮、来回去扯皮,他推我、我推他,财务推采购、采购推财务。

  直到目前,这笔原本不应该出现的费用杨书珍也没有拿回,到了2011 年,杨书珍被物美扣取的费用总数达到了50多万元,物美同美廉美合并的时候,杨书珍决定再也不忍受这种种莫名其妙的费用,终止了同物美的合作,此后,她多次找物美讨要这笔费用以及拖欠的200多万元货款,直到今年,物美才把大部分拖欠的货款还给杨书珍,但是那50多万元随意收取的费用却犹如石沉大海。

  杨书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不知道国家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啊、还是规章制度对物美,对物美这种霸王行为,还是流氓行为,我不知道应该,应该有谁去管,应该有谁去过问。

  快11月底的北京温度已经很低,在物美集团总部门口,杨书珍站了近一个小时,也没有任何物美集团的人和她接触,《经济半小时》记者离开时,杨书珍依然还在寒风中等待。

  杨书珍的说法是否属实呢,《经济半小时》《经济半小时》记者也试图联系物美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但是始终没能得到回复,而就在采访期间,《经济半小时》记者了解到一个新情况,那就是在我们的节目播出后,物美集团一直回避提进场费的事,并且推出了一种叫做经营权招标的新模式,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10元钱的货 物美收走3.8元  

  40%供货商赔本赚吆喝 

  就在10月29号财经频道播出进场费节目之后,11月初,物美突然宣布,对供货商经营权进行招标,《经济半小时》记者找到了一份2014年度棉袜招标书,除了保留3个棉袜品牌外,将对其它棉袜供货商采用暗标形式招标,经营费最低金额为每个厂家每年40万元。投标结束后,物美只向保留品牌和中标品牌供应商进货,不再引进其他厂家商品,并根据中标品牌标的高低确定货架位置及陈列排面。经营权招标改变了多年来物美同供货商的合作方式,而此前,供应商要想进入物美都是单独洽谈并向物美缴纳所谓的促销服务费。物美的经营权招标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物美工作人员:为优化整合有限的终端销售资源,进一步提升棉袜销售,提高供货商积极性,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棉袜经营实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为各供货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经营平台。

  尽管物美对于经营权招标有着冠冕堂皇的解释,但是许多供应商对此却有着自己的理解。供应商老王和物美打过多年交道,老王认为,这种所谓的的招标实际就是一种变相的进场费。

  供应商老王:本质的事就是变相收费,就是说白了就是说取消了这个,取消了进店费、这费、那费之后,它是变相的一种收费的方法,也是一种文字上的游戏。其实说实在的,它所谓的竞标一类的,它就是说变相收费之后,无非就是想重新让你收费,让你做,就是再交进店费的意思,就是变相的收各种费用。

  在这份棉袜招标书中,《经济半小时》记者注意到,招标的4个棉袜品牌当中,每个品牌都包含了一定数量的单品,供应商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这实际是一种重复收费,在他们在同物美合作之初,都早已经缴纳过了单品的条码费,重新开始招标也就意味着,以前缴纳的那些费用不仅全部打了水漂,而且如果想要继续经营还将面临一笔沉重的招标费。

  供应商老王:很多没有中标的企业,现在感觉到非常对这个事情非常抵制,为什么呢,他觉得因为人家给物美已经该交的钱都交了,交了很多的钱各方面费用,造成了重复竞标。

  老王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他们在仔细核算后发现,这样招标他们将很难承受。棉袜招标书显示是2014年度招标,也就是说,以后每年都将进行招标,而每年供应商都将不断地面临沉重的招标费。此外,招标书还规定,“物美将于中标品牌每季度进行生意回顾,对于达成低于进度的厂家,物美将取消本年的经营权,物美将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后期厂家的补充。”老王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按照这个规定,如果达不到物美的销售要求,中标的供应商每个季度都有可能被淘汰。

  供应商老王:很多的供应商中标了之后,回去一算账赔钱,还不如不做呢,说实在的很后悔。现在有很多的供应商都在有一些抵制,因为觉得这是很不公平的。

  一些供应商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物美的经营权招标除了把以前单品的进店费总和变成了每年一次的招标费之外,在收费的其它方面和以往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今年10月29日,《经济半小时》播出的节目当中,物美对于食品类的商品销售返点是这样介绍的。

  物美工作人员:我们新品,你要入场,要看你每年的销售是多少,看你在北京市场能铺开多少销售,然后根据销售,根据销售的不同扣点,我们费比在25%以上

  在这份棉袜招标书附带的一份协议书中,《经济半小时》记者注意到,2014年度的计划净进货额是690万元,其中超额折扣部分规定,690万元以上为16%,750万元以上是12%。协议还显示:计划销售的毛利率是24%。根据这份协议书计算,以棉袜为例,如果物美以每双10元钱进货,最终售价是12.4元,在年销售690万到750万元之间的情况下,供应商还要向物美返利1.6元。也就是说,12.4元的棉袜,物美净赚4元钱,利润达到了32%。而在食品类别当中,物美的利润会更高。康凯是北京吉瑞泰轩商贸公司的销售经理,从事代理近十年,康凯按照物美零售价格是10元钱的商品给《经济半小时》记者算了一笔账。

  北京吉瑞泰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康凯:就是终端零售价是10块钱的东西,一般商超它保证的毛利,有一个前台的毛利,是18个点,他应该赚1块8。那中间我们无条件返利是23.5%。无条件返利也是给到商超那,那我们的价格就定算是6块2。那中间3块8是商超去挣钱,那10块钱的东西那挣了3块8。

  10元钱零售的商品物美拿走3.8元,这个比例着实让人吃惊。在采访中,许多供应商表示,零售商不断提高的各种费用是导致物价抬高的主要因素,这些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而价格提高也会导致自己的商品失去竞争力,经营萎缩,供应商也将会陷入两难境地。据供应商之间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同物美合作的供应商当中,大约有40%出现了亏损。

  王经理:造成了很多供应商很大的压力,因为现在企业效益都不好的情况下,这等于说变相收费,变相创新。其实真正的创新应该是在你的企业之中,内部应该创新,不是说压干我们供应商的血汗而创新。

  刘经理;实际已经是在亏损经营了,只是为了占有这个市场份额,它是在北京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零售商,最大的零售商。然后它的市场占有率这么大,那么对于供应商,对于厂家的上照率的指标也非常重要,所以很多供应商、厂商都在赔钱再跟他做,如果今年他再搞这样经营权拍卖的话,那么这里明显的就在亏损的基础上加剧亏损。

  零售10元的商品物美就要拿走3.8元,这一数字确实出乎很多人的预料,数据显示,物美目前在北京地区有400多家门店,占有北京零售市场40%的份额,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似乎奠定了物美的底气。面对物美,又有哪些办法能为供应商撑撑腰,打打气呢?有供应商说物美的经营权招标,实际就是又一种形式的进场费,面对各方面的质疑,物美始终没有回复,那么相关管理部门又是什么态度呢?

  货款113万 物美收走128万 供货商赔钱做生意却起诉无门 

  冯志平,北京市金天坛食品公司经理,从事食品、饮品代理三十年,前几年,在北京地区他们公司几乎和所有的超市都有合作,但是,这一两年来,他们已经和物美等几家超市停止了合作。

  冯志平说,从2011年7月到2012年9月同物美合作的一年多时间,物美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就达到了128万元。其中,占比例最高的就是进场费。

  冯志平:按照他们来说就是进店费就要35万,这个2012年的这个9月份,我又交了一个33万8,这个两项属于进店费,我一共是交给了68万8。

  此后,因为陆续有新品上市,去年5月份和9月份,他们又先后缴纳了3笔条码费24万元。除去这些费用外,物美在同他们签合同的时候还收取了23万多元的一笔合同费。

  冯志平:他们所说的就是奖励扣点,但是你这个销售比例来说呢,就比如说像我们跟物美2011年签订这个150万的合同费,就是150万的销售数字,但是我们要给他返到15.47%的销售奖励。

  除了这些较多的费用外,物美还收取了新店开业费6万元,加上物流费以及罚款3、4万元,总共一年多的时间收取的费用达到了128万元之多。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冯志平:这个我们从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统共物美送货,才是113万。

  如此算下来,金天坛公司在物美的110多万元销售货款不仅血本无归,反而还倒欠物美十多万元钱,在这期间,冯志平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拿着相关部门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提供给了法官,没想到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冯志平:因为在法院这个认可当中,这属于一个行业的规章制度,还不能说是法律法规,所以法院不予认可,相对来说,尤其是像我这种情况来说,就是想把这个按照不合理的费用向物美索取,让他归还的话,在法庭上这方面,因为没有相对应的有利的法律法规就是他这一块他不认可。

  无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坛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根据调解协议,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金天坛公司承诺:若仍有遗漏或未核对的业务往来票据、单据一律作废,金天坛公司放弃上述票据所代表的全部债权。

  冯志平:包括这47万里头,还不在我们诉讼的120多万里头,其中在这100多万以外,我们还有14万,将近15万的货款呢。所以说实际上他就归还了我最后一个9月份新品的33万8,实际上就把那个退还我,其它的任何费用没退,因为法院不支持。

  面对这样的结果,从事商业经营30年的冯志平怎么也想不通,明明国家相关部门早有的明确规定,为什么到现在零售商依然我行我素。

  2006年,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联合公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强迫供应商无条件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销售返利前提,未完成约定销售额却向供应商收取返利。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费用包括:以签订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已经取得商品条码的供应商购买店内条码收取的费用。为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2011年12月,五部委再次发布《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通知》明确规定,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条码费、开户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违规收费。

  对此,采访中一些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通过行政诉讼,把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五部委公开就实际履行《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相关信息,切实履行该方案中的相关义务职责。”季成,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多年处理商业案件的经验,季成认为,在目前状况下,进行这样的起诉缺乏可行性。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季成: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做出的行政法规、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这样一些决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涉案范围,所以说依据这样一个起诉书的话,那么我个人认为可能相关的人民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季成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按照五部委所制定《零售商和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也有明确的救济途径,如果供应商认为受到了零售商的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有关的行政机关进行举报。行政机关调查以后,如果发现零售商的确是违反了《零售商和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行政机关不进行处罚,供应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对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季成:我们看到供应商起诉的理由是以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作为一个起诉的依据,那么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里边,对于行政不作为,实际上具有明确的要求,它实际具备相应的几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行政机关对于这样的超市的乱收费,具有法定的管理职责。第二个,就是我们的行政相对人,就是我们的供应商,它需要当自己的财产权利受到超市侵害的时候,它应当向行政机关去进行举报、进行申请。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申请行为,很难依据行政不作为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季成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国家对于行政管理是采取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那么供应商只能在它所在区域相应的基层行政机关,提起这样申请。如果是这些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话,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对于直接起诉五部委,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

  11月29日,《经济半小时》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希望了解处理解决零供矛盾方面的相关问题,一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是其他人负责媒体采访方面的工作,并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但是,《经济半小时》记者反复拨打这个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经济半小时》记者又拨打了北京市工商部门的电话,但是相关部门却始终无法接通。

  随后,《经济半小时》记者向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局并发送了采访内容的传真。希望了解物美等零售商目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这些年以来,有没有接到过供应商的投诉,如何处理的?主管部门有没有依据上述政策处理过相关的案件,具体有多少。但是直到我们的节目播出时,仍然没有接到北京市商委和北京市工商局的任何回复,相关采访要求也石沉大海。

  据商务部今年的公开信息显示,五部委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以来,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大型零售企业共76家,总部分布在22个地区,其中64%的总部集中在上海、北京、江苏、山东、湖南、深圳等6省市。44家企业存在收取使用促销服务费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68亿元,已整改金额1.16亿元,其中现金返还9117万元,抵减后续服务收费或补偿服务2463万元。55家企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44亿元,已整改金额1.14亿元。经过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都取消了进场费、店庆费、无条件返利等违规收费项目,76家企业共调减收费项目319个。

  不过,《经济半小时》记者在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官方网站并没有找到处理相关案件的信息和统计数据,据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透露,该部门成立3年以来,在北京市成功调解相关案件将近300起,退还违规金额5000多万元。

  【半小时观察】 

  面对占北京零售市场份额40%的物美,我们感受到的不仅是底气,更有牛气,霸气。物美集团内部人士普对媒体透露,采用现在的经营权招标方式之后,将淘汰20%左右的供应商。而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一直被指变相地增加进场费,但物美始终没有正面回应。是谁给了物美这么强的底气,北京市商业部门,工商部门是否了解相关情况,这些部门又是如何落实国家五部委清理整顿违规收费工作相关方案的,这些问题都有待回答。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我们期待着北京市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领会这些要求,并在实践中真正落实。

(责任编辑:佟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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