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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低档餐馆仍设“消费门槛” 包厢最低680元

2013年10月15日 18:00   来源:兰州晚报    陶承志 齐凌姜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以来,“最低消费”已经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国庆长假期间记者走访发现,兰州市许多高档酒店已经不同程度地取消了“最低消费”,而一些中低档餐饮娱乐机构仍暗地推行此项规定。此项“霸王条款”在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与当下社会主流消费理念背道而驰。

  投诉:进包厢吃饭最低消费680元

  昨日,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投诉,称长假期间在南滨河东路天庆莱茵小镇附近一家海鲜酒店就餐时遇到“最低消费”的门槛。10月7日,张先生和朋友一行六人来到莱茵小镇附近的天香楼海鲜酒店,由于大厅顾客较多不方便,他们想在包厢吃饭。待大家进入包厢坐下准备点菜时,服务员却说最低消费680元。张先生当即表示,总共四个大人两个小孩,又不喝酒,点680元的菜纯属浪费怎么吃得完呢?该餐厅工作人员称“这是酒店的规定,我们也没办法。”交涉无果后,张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换了家餐厅。

  张先生质疑道:“现在都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好多酒店都取消了最低消费,竟然还有商家设消费门槛,这样不合适吧?”针对市民的反映,记者也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该餐厅的订餐电话,对方表示包间的确设最低消费,6至8人的话必须消费满680元。

  探访:不少中低档餐馆仍设“最低消费”

  厉行节俭以来,兰州一些酒店纷纷降低身段,走起平民路线。

  记者走访阳光大酒店、皇冠假日酒店等星级酒店,发现市区多数高档酒店都已经不同程度地取消了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在包间选择零点。但让记者感到不解的是,在一些中低档餐厅和酒店甚至火锅店音乐餐吧,“最低消费”现象依然存在。记者随机选取了城关区、七里河区多个地段近10家中低档饭店、火锅店、茶餐厅等不同类型餐饮娱乐场所进行走访,发现包厢“最低消费”在大多数餐厅成为毫无避讳的“明规则”。

  “这里最大的房间可以坐8到10人,包厢最低消费280元。”临夏路一连锁火锅店前台服务人员告诉记者。位于静宁路的一家音乐餐吧服务员告诉记者,这里的大中小包厢“最低消费”分别为188元、168元、128元。而庆阳路附近的一家餐厅规定,根据包厢大小和娱乐设施配备等级,“最低消费”有不同的起价,如容纳10人的包厢最低消费为800元,12人包厢则为1000元。

  酒店“消费门槛潜规则”亟待清除

  究竟是何原因促使最低消费成为一些中低档餐饮企业的“消费门槛”?从事近20年餐饮企业管理的高成介绍,随着公务宴、商务宴骤减,高档酒店受到的冲击最大,纷纷向大众消费转型。而一些中小型餐饮机构面向的群体一直是普通消费者,受影响小,压力自然也小。

  近年来,消费者跟酒店之间因为包厢费而产生的争执仍不断出现。那么,收取包厢费到底合不合法?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李保明律师介绍,2007年,我省出台的《甘肃省餐饮业价格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应当尊重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的选择权,不得设定最低消费和限制性消费,不得采取虚假优惠价等价格欺诈行为诱骗他人消费,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李律师还认为,越来越多的餐饮机构逐步取消最低消费,那些设置最低消费的餐饮机构可能将面临客源的流失。随着餐饮行业竞争的加剧,取消最低消费将成为一种常态。(记者陶承志实习生齐凌姜)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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