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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划定乳企生产“红线”

2013年09月10日 09:34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年婴幼儿配方乳粉问题屡见报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0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根据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审核报检资料,对未获得注册的境外乳品生产企业或进口报检时产品距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受理。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对无中文标签标识的产品,一律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此外,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查处倒卖和非法收购不合格生鲜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生鲜乳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的打击力度。要突出打击非法收购、运输不合格生鲜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美菊日前表示,面对当前巨大的市场,国内企业要想抗衡洋品牌,只能不断提高质量。因此,国家近日将出台一个新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在企业监管方面会更加严格。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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