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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联合发出通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2013年08月30日 16: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佟晓群

  中国经济网北京830日讯  (记者 佟晓群)日前,环境保护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水生生物资源在我国生态安全格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对于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更加深刻,环境影响评价承担的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任务更加艰巨。     

  《通知》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主线,对有关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涉及的水生生物及其生境保护的有关内容、程序、重点等做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通知》要求,对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以及洄游通道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发建设规划,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将重要水生物种资源及其关键栖息场所列为敏感目标,开展调查监测,科学客观地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长期影响,并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顺序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措施;相关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要将渔业部门以及水生生态、水生生物资源、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纳入审查小组,将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内容和有关结论作为审查重点之一,对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应在书面审查意见中给出明确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通知》要求,涉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题评价或论证,并将有关报告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要内容。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应当按照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管理规范》执行,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前,应征求渔业部门意见;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按照《渔业法》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水生生物资源在我国生态安全格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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