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字号”莲香楼。(资料图片) 记者乔军伟 摄
国企发商标所有权声明 曾传与经营权所有公司存在纠纷
声明出街后,关于老字号“莲香楼”品牌归属事件再次引发讨论,各种说法甚嚣尘上。记者调查发现,该品牌之争不仅存在于“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之间,和香港莲香楼之间也存在商标争夺纠纷。
昨日,“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各大报刊登声明,声明称“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莲香楼”注册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莲香楼”品牌之争会否成下一个王老吉与加多宝大战?
发声明只为宣传“莲香楼”?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莲香楼”注册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发声明是为了更好地宣传“莲香楼”这个名牌。
记者了解到,“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资委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一直拥有莲香楼、陶陶居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目前,我们正在大力整合老字号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该负责人介绍。
昨天记者从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口中获悉,这次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发布如此声明可能是经营纠纷问题所致。据了解,广州最近加快了对老字号餐饮及食品企业进行盘活经营的扶持,鼓励一些老字号企业将经营权转给其他企业。广州莲香楼也正是在此背景下,许可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经营。不过,双方在合作一段时间后曾传出存在经营纠纷的问题,矛盾激化最甚时一度要对簿公堂。
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莲香楼商标的所有权,这点记者从广州市老字号协会也得到了证实。“‘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成为莲香楼、陶陶居等商标的所有权人。”广州市老字号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省内争 内地和香港也在争
记者了解到,关于莲香楼品牌的争夺一直在上演。
据报道,去年9月,香港和广州两地因争夺“莲香楼月饼”商标一事在香港中院对簿公堂。香港一方指两地早有默契,双方互不在对方的“地头”出售月饼,可是广州一方却擅自在港注册商标出售月饼,故要求法庭撤销其注册。但广州方面表示,他们于1984年开始在香港销售广州莲香楼的月饼,共同使用“莲香”的商标。对此,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在采取积极措施。”
据《北京商报》报道,今年5月,在北京前门大街开业不足四个月的莲香楼,突然撤掉其牌匾,货架也被清空。对此,“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集团并未在北京开设分店,关于北京莲香楼一事并不知情。
争夺原因:本属同枝后失去联系
记者了解到,广州莲香楼于1889年开业,原来的名称叫“糕酥馆”,专营糕点美食。光绪年间,糕酥馆改名为“连香楼”,并在香港九龙开设了3家分店。1910年,一位名叫陈如岳的翰林学士,提议给连香楼的连字加上草字头,于是有了今日的“莲香楼”三个字。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广州莲香楼与香港的莲香楼一度失去联系。此前,香港莲香楼每年都会派人到广州一德路的办事处派发分红,失去联系后各负盈亏。
业内人士分析:“两地对于商标的认可原则不一致。香港知识产权法采取的是‘使用在先’的原则,而内地则是‘申请在先’。”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注册商标“莲香楼”的持有人确系“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该注册商标在中国内地的所有权属于该公司。由于商标权归属涉及地域性,香港莲香楼曾在美国和加拿大注册了“莲香”商标,两地莲香楼也曾一度“井水不犯河水”。
现场:
莲香楼月饼准备铺货
经理店员否认与香港莲香楼有关联
虽然距离中秋还有一段时间,可是记者近日走访广州莲香楼实体店发现,不少店面已经开始为大规模的月饼上市做铺货准备。
在荔湾区十甫路的店面内,记者见到了作为常态销售的单个月饼。
荔湾区十甫路店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再过半个多月,传统的中秋礼盒月饼就将上市。在北京路步行街的莲香楼门店,记者见到了正在选购红豆沙馅料的李阿婆。几十年来,李阿婆一直用莲香楼的红豆沙馅料。“正宗、老字号、口味不变”是李阿婆选择莲香楼的原因。
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莲香楼门店,工作人员均否认和香港莲香楼有关联。“我们完全是两个厂家,不同的老板。”工作人员表示。记者留意到,月饼包装上的食品厂地址、联系电话均显示为广州。(文/记者杜萌、卢迎新、刘冉冉)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