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卫生局称处罚无力执法不足致消毒餐具不合格

2013年05月20日 15:53   来源:人民日报   王明峰 冯亚涛

  17日,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成都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支队长丁汉平表示,目前卫生立法不完善,执法难度大、监督难,且成都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少,各部门之间联动不紧密等是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5月7日,本版曝光了成都佳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成都宇龙食全酒美餐具公司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环境脏乱差。

  曝光后,排查工作迅速展开。截至目前,成都市餐具消毒单位的排查工作仍在进行,已对21家单位的消毒餐具抽检,首次抽检263件样品检测合格,第二次检测结果待出。

  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丁汉平有些无奈地称,卫生执法有苦衷。“立法有缺陷,我们的权利不够,处罚力度有限,商家违法成本太低。” (王明峰、冯亚涛)

  丁汉平举例说可以判定消毒餐具不合格的情形有9种:

  (一)建于居民楼内;

  (二)与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

  (三)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

  (四)消毒工艺流程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等进行;

  (五)生产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不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七)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八)未提供餐饮具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的;

  (九)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这9种情形中,只有商家出现第六种情况时,执法部门才可以处罚,处罚力度为最高5000元,其他情况我们只能不断地下达《监督意见整改书》,劝其整改,很无奈。”丁汉平说。

  “此外,成都卫生监督‘人少事多’现象非常突出,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每万人应配备1.5名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成都大概有1400多万人,而成都市县两级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在编人员仅462人,远远不够 。”丁汉平说。

  标签:餐饮具卫生执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些消毒餐具并不安全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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