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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012年食品安全热点多数不属食品安全事件

2013年01月06日 10: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立顿“农药门”:判定依据有误 农药残留未超出国家标准 

  热点概况 

  “绿色和平组织”于2012年3月对全球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牌袋泡茶叶进行了抽样调查,并于4月24日发布了调查结果。该组织所抽取的四份样品共含有17种农药残留;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样本中均含有至少9种农药残留;其中绿茶和铁观音样本中农药残留13种。与欧盟农药残留标准比对来看,上述四份样品检测出七种尚未被欧盟批准使用的农药残留;四份样本都至少有一种农药残留超过欧盟农药残留标准最大限量。对此,联合利华官方微博于24日11点声明,联合利华中国生产的立顿茶系列饮品完全符合我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规定,是安全和合格的产品。联合利华大中华区副总裁曾锡文对记者表示,立顿黄牌红茶原料是从肯尼亚和斯里兰卡进口,立顿绿茶、铁观音和茉莉花茶系列产品每一批原料和成品也都送往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农药残留未超出国家标准。 

  特约专家 

  陈 卫教授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 

  专家观点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24690-2009“袋泡茶”标准要求,其农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其中列出了茶叶中9种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值;2008年12月GB2763-2005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又针对茶叶中硫丹做了最大限量补充规定。而欧盟从2006年8月1日起,将茶叶农残受检项目和限量标准大大提高,并对规定项目之外的农残采用限量值为每千克0.01亳克的“默认标准”。两者相比较,我国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限量值大大高于欧盟的限量值。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和生产的食品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但以欧盟标准来判定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不合格,则判定依据有误。 

  结论 

  判定依据有误,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可口可乐“含氯门”:生产管理和控制不到位 属食品安全事件 

  热点概况 

  2012年4月16日,有媒体报道披露,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处理水混入公司9个批次价值约500万元左右的12万箱可乐产品中,目前部分产品已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往市场。对此,可口可乐发布声明称,“我们出厂的所有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的检验,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是安全可靠的”,并表示所谓“公司内部信息”经查并不符合事实。随后,山西省质监部门介入调查。 

  28日晚,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发布一则通知,称“针对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中的问题,质监局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个别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质监局对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特约专家 

  孙宝国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专家观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过程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即使像可口可乐山西公司这样的知名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疏漏,生产过程监督严重缺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实施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产品的安全。对于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要主动召回,做到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减少损害发生率,避免损害扩大化和资源浪费。 

  结论  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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