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劝阻酒驾赔4.3万 法官:劝酒"劝"死人要担责任

2012年01月16日 15:58   来源:法制晚报   

  不劝阻酒驾赔4.3万 酒友冻死街头赔10万 法官提醒—— 

  劝酒“劝”死人 也要担责任 

  春节临近,单位聚餐、好友畅饮、家人团聚,人们互相敬酒、劝酒的同时,法官提醒,劝酒过量会惹出祸端。 

  日前,房山法院法官结合以往案例指出,每年春节期间会有过度劝酒引发的事故,既有酒驾肇事,也有酒后冻死街头的,劝酒者在事后均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殷勤招待 

  致朋友发生车祸 

  2008年春节期间,家住房山区的陈某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饭,席间王某频频向陈某劝酒。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身亡。 

  陈某的家人认为,王某明知陈某需要开车仍劝酒,且未劝阻其开车,要求王某赔偿2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明知陈某驾车而来,还与陈某共同饮酒,并在陈某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有一定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家人各项费用4.3万元。 

  醉酒者被送至家门口后冻死 

  2009年春节将至,檀某和几位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后,朱某要自己骑摩托车回家,但当天下雨路滑,出于好心的檀某就喊了辆出租车送其回家。 

  当出租车开到距离朱家30米左右的巷口时,因车子进不去,朱某表示自己下车走回去。檀某随即搭乘出租车离开。第二天,朱某被发现冻死在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 

  法院经审理认为,檀某在明知朱某饮酒过多的情况下,其护送、帮助义务未完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檀某赔偿10万余元。 

  ●提醒 

  房山法院卢涛法官指出,亲朋好友聚会的时候,万万不可向开车的朋友劝酒;一旦喝了酒,则众人一定要劝阻并制止饮酒者自己驾车。 

  卢涛指出,送饮酒者怎样才算完成护送义务呢?比较安全的做法就是将醉酒者送进家门,交到其亲人面前;若其亲人不在,应给其亲人打电话及时通报情况。 

  文/记者 洪雪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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