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亟待由“大”到“强” 将健全召回机制

2012年01月16日 10:19   来源:国际金融报   

  1月13日,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联合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预测,到2015年,食品工业总产值将达12.3万亿元,年均增长15%;利税将达到1.88万亿元,年均增长12%;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5∶1。在国人关注的食品质量方面,《规划》提出,抽检合格率将从2010年的94.6%提高到97%以上。 

  “食品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一部分,‘十一五’期间已初步完成了规模化发展,‘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深化。但未来总产值的增加应更多依靠高附加值,而不是企业数量的增加。”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食品工业亟待从‘大国’走向‘强国’。” 

  打造巨型企业 

  在工信部的表述中,食品工业被定义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性产业”。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食品工业一直保持快速增长之势,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1万亿元,占总产值比重的8.8%。在2008年金融危机最肆虐的期间,食品工业一度成为工业领域的“奇葩”,实现逆市增长,且抵挡住了危机期间的巨大考验。 

  在专家看来,与部分制造产业一样,食品工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仍是“大而不强”、“小而散”及欠缺“专业”。数据显示,2010年产品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食品工业企业有27家,比2005年增加了15家,其中超过千亿元的企业2家,1家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而横向比较,虽比之前进步了,但仍难敌欧美等食品工业大国。 

  对此,《规划》将着力点放在了“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大型食品企业和企业集团”。《规划》称,提高重点行业的生产集中度,到2015年,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中小食品企业发挥专、精、特、新的优势,逐步实现良性发展,继续淘汰一批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特别提出鼓励企业“走出去”。同时鼓励国内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对境外投资给予信贷支持。 

  事实上,一些乳业早已迈出了“走出去”步伐,如光明等食品巨头就不断在产品的上游进行布局。对此,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陈尚武认为,亚洲、非洲一些食品短缺的国家都是中国企业的机遇。如能开发出价格低廉、品质优良的食品品种,将极大增加中国食品出口贸易额。

  支持八大领域 

  除了确定打造大型企业之外,《规划》中另一个重点就是支持重点工业。《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支持粮食加工、植物油加工、肉类加工、饮料制造、制糖工业、发酵工业、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工业、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八大领域。 

  “这都切合了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实际。”宋颂兴对记者称,“一方面,粮食、肉类、饮料制造、制糖等确实具有不小的潜力,甚至可被理解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从全球范围看加强粮食加工、粮油生产等相关领域的发展,实际上能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等,乃至获得定价权等。” 

  《规划》还称,“到2015年,粮食加工业总产值达到3.9万亿元,年均增长12%;形成10个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大型粮食加工企业集团;日处理稻谷200吨以上企业的产量比重提高到60%以上。” 

  在国人喜食的肉类产业上,《规划》预计称,在2015年,相关行业总产量将达8500万吨,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达到1500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生猪屠宰产能淘汰50%,其中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80%左右。 

  不过,宋颂兴认为,最关键还是从“说”到“做”,“在机会成熟的情况下,每个行业都可出台相应的细则”。 

  食品安全再提召回 

  《规划》中,食品安全不出意外成为了被提到的重要问题。众所周知的是,近年来,“地沟油”、“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早就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 

  对于现状,《规划》坦言,“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风险广泛存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对食品安全与营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食品工业在产品标准、技术设备、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对此,《规划》认为,“如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标准,完善食品标准体系;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等。” 

  “不可否认,以上措施对于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是有效的。但关键问题还是在执行。”东方艾格粮食行业分析师马文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措施每年都提出,但落实的效果却不是很好。 

  但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划中亦明确提出要健全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当然,这一点早在2006年的《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就曾提到。当时的表述是“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严格的食品召回制度,支持流通企业建设完善的食品溯源制度”。去年5月23日起,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3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记者 黄烨)

 

(责任编辑:佟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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