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进口奶粉有虫

2011年12月26日 14: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佟晓群

  “有虫奶粉”频现,暴露出我国对进口食品的监管仍有盲区。令人更加遗憾的是,尽管“问题奶粉”事件多次发生,却始终未能促进国内消费维权环境的有效提升。对于消费者在奶粉中吃出虫子,这些洋品牌要么“强硬”地声称产品没问题;要么“打太极”说产品是否有问题需要被送到国外检,检测确有问题才能赔偿;要么要求消费者拿出“铁”的证据,证明奶粉里有虫子不是消费者保存不当造成的,甚至证明虫子的国籍是奶粉原产国的;要么“态度傲慢”地致电消费者,开出“可怜”的索赔价码。 

  法律专家指出,目前,在奶粉消费领域存在“监管难”“举证难”“索赔难”三大顽疾。有数据显示,在中国,消费者维权获胜,目前每案得到的赔偿金平均为700多元;而在美国,这个数字是35万美元。因为赔偿额高,在美国,有大量的律师愿意风险代理,客户不需要任何费用,当然愿意尝试维权。而在中国,一般是按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赔,这对消费者进行弥补都不够,律师自然也没有介入的空间。 

  法律专家指出,一般而言,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会适用本国法律保护自己的消费者。因此,我国消费者屡受歧视的根源,应该归于我国法律对消费者保护力度和对厂商惩罚力度的双重薄弱。(中国经济网 记者 佟晓群)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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