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与原大股东商标纠纷告结

2011年03月15日 09:44   来源:北京商报   

  因涉嫌违法使用“露露”商标,承德露露原大股东露露集团被责令改名,将正式更名为霖霖集团。 

  承德露露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接到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根据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近日在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更名手续,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表示,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要求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其他授权协议。 

  其实,自去年8月,承德露露即与其原大股东露露集团爆发商标纠纷。承德露露表示,该公司在整顿其“露露”商标被非法侵用的情况时发现,原归属于露露集团的“露露”商标,在被承德露露上市公司购买后,该公司原董事长、露露集团董事长王宝林仍私自签署内容为“作为商标所有权人,承德露露同意露露集团将‘露露’作为字号,同意露露集团对外投资的公司使用‘露露’作为企业字号”等协议,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要采取“法律等一切必要手段”开展维权行动。 

  承德露露还表示,公司将在工商执法等部门的积极支持下,继续积极开展维护露露品牌,打击假冒、侵权产品的活动。(记者 李冰)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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