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烟草企业保护伞?
烟厂的收入中四分之三都是税金,而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这样的“商业”企业中四分之三都是利润
烟草系统监管的混沌局面主要是源于背后复杂的利益驱使。
“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即是烟草企业的控制人,他们不仅控制着烟草销售,同时又肩负着行政监督的职能。”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胡良宇曾经做过一份中国烟草行业的现状调查,他发现整个烟草的行业利润分配中,国家税收占40%、生产企业10%、零售终端占10%,而其余的40%则几乎全部为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所得。“在这种情况下,规模就是效益,本为烟草行政监督身份的烟草专卖局最后却成为了烟草企业的保护伞。”
贵州一位烟草工厂的财务科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账:假如一包烟的生产成本是10元(包括原材料、人工),加上消费税和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附加等,这包烟烟厂要缴纳的税是8.5元左右。在销售环节,由于所有的烟都要调拨到烟草公司进行加价批发,这一环节还有近0.9元的差价增值税,这还不包括采购烟叶,省市烟草公司批发给区县烟草公司再批发给零售商户等环节的税。“10元成本的香烟仅仅各种税相加成本就要在20元了,再加上多个批发零售环节利润,这包烟在零售终端的售价至少在28元以上。”
据2007年统计,全国烟草业实现利税3880亿元,而国家税收总收入为49442亿元,烟草业贡献的税额占国家总税额的近8%,而在消费税上调之后,每年烟税将新增超过600亿元。
“虽然贡献税收巨大,但产烟的要比卖烟的穷许多。”胡良宇说,烟厂的收入中四分之三都是税金,而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这样的“商业”企业中四分之三都是利润。“在中国烟草专卖体制下,烟厂还要给烟草公司促销费、补点费、打假费等,甚至还有些行业潜规则费用。”
来自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08年湖南卷烟工业利润40亿元,商业利润是48亿元左右,2008年全国烟草商业利润是烟草工业利润的1.6倍。而2009年全国省级烟业的增长超过两位数。
“国家曾针对烟草公司直接增加税收,显然是看到了烟草的利润主要集中在他们身上。”上述贵州烟草工厂人士表示。
“烟财政” 从利益之争到利益失控
烟草业已经与房地产业一样成为中央和地方争夺的焦点
有数据显示,中国烟民超过3亿人,整个中国烟草行业拥有5000亿元资产和6000万从业人员,贡献着近5000亿元的税收。显然,在这样巨大的蛋糕面前,烟草业已经与房地产业一样成为中央和地方争夺的焦点。
“国家以提高消费税来增加财政收入,这就产生中央和地方利益之争。”云南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张丽华告诉记者,特别是在“烟财政”依赖度最高的云南,利益之争尤其明显。
据了解,“烟财政”一度占据云南地方财政收入的70%,由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提高消费税后,地方税也相应降低,而云南为了争取中央财政的“返还”,还特别加大了在无公害烟叶上的种植力度以申请中央对产业升级的扶持资金。
记者了解到,身为“烟叶大省”,云南几乎每个地市州都有专门负责烟业的副县长,“他们不仅可以向上面要产业政策,还可以要土地,甚至在所辖范围内对烟叶生产销售有生杀大权,可以规定当地的烟草经销商,只能到本地的烟草专卖局购买本地香烟,决不允许蹿货。”
“其实,烟草业的特权在每个省市都大同小异。”上述四川烟草系统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所贡献的税收巨大,烟草专卖局还在各地设立大片的烟草物流基地,有的甚至占地上千亩,“除了自用之外,部分出租,收益巨大。”
而在中国烟业重金属超标事件发生后,业界也更将矛头指向了中国烟业的管理机制。
“产购销和监管分离,已经被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了议事日程。”四川省发改委人士告诉记者,烟草业发展的现状已经要求出现一个更为科学的监管、销售、服务体系与之相适应。
据了解,关于中国烟草业的体制改革,如何做到更为明确的政企分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已作了多次探讨,有望近期形成统一意见。
在胡良宇看来,关于重金属超标的报告对中国烟草业来说是一种鞭策。“在卫生部出台法规实施室内全面禁烟之前,中国烟草业也应该有自己的改变,而不是寻找种种借口。”
(责任编辑: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