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止办公室吸烟 违法吸烟、拒不改正罚款50

2010年04月29日 10:57   来源: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4月28日电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28日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获得通过。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违法吸烟、拒不改正者可处以50元罚款。

  国家控烟办副主任姜垣表示,这是国内首部把办公室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此前,上海通过的控烟条例将国家机关的会议室列入禁烟范围。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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